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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电厂商应积极做好线上线下O2O

把握线上渠道的广告媒体和特殊展示价值
来源:普信网 更新日期:2013-11-21 作者:萧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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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握线上渠道的广告媒体和特殊展示价值

    强调线上电商对于品牌企业的“广告媒体”价值,很容易获得公关市场的认可。因为,厂商对于大型综合线上平台的人流优势、信息传播的速度优势已经有了足够的认识。

    比如,海信等经常选择京东平台作为自己的手机产品首发平台。这样的常识,就反映了厂商对京东这一渠道的信息传播和人流量优势的认可。再比如,很多大品牌都会在“热销时间点”,在相应的线上平台购买一定的优势广告位,展示自己的产品和销售信息。甚至“各种各样的广告费用”,已经成为大型电商的支柱收益之一。这也充分体现了电商平台的媒体价值。

    但是,讨论线上平台的“产品展示价值”,还是一个业内的新课题。传统的概念往往认为“产品展示”是线下实体店的终极优势。O2O强调的就是线下展示与线上销售的结合。而将这种在产品销售过程中的信息构成结构“转一个方向”,则显得与主流观点不相一致。

    实际上,强掉展示和销售的双重存在,本身就不是一个严谨的命题:任何商品展示都是以最终的销售为目的,展示的过程已经包含了所有销售的因素和意义。同时,所有的销售都是以一定的产品展示为前提和内涵的,没有产品展示的销售是不存在的:即便是100%的骗子,他也需要一个100%的欺骗性的产品展示,来赢得最终“销售”的成功。

    强调线下实体店在“产品展示”上的优势,这并没有错。因为线下展示可以实际触摸产品,这种直接的“观感”自然是线上渠道所不具有的魅力。但是,线上渠道、电商也拥有线下渠道难以具有的“展示优势”。这些优势包括:消费者的评论、打分;产品实际销量数据和月销量数据;同类产品的关注和销售排行;利用机遇互联网的消费者行为数据挖掘形成的关联“产品”展示;对企业和品牌文化、产品设计理念等“虚拟产品价值部分”的多媒体展示;对详尽产品信息的、可追溯的多种手段的展示和表达等等。这其中有些是线下实体店难以实现的,有些则是线下实体店难以达成线上多种手段并用的展示效果的。

    线上产品展示具有线下实体店实物体验不具有的优势:这一点应当成为决定品牌商家们线上渠道运作方式的根本原则之一。也正因为线上渠道,在产品展示环节并不完全输于线下实体店,也有自己的独有优势,才成就了今天小米手机、乐视电视、酷开电视等只选择网上销售渠道,也可以做大做强的关键。

    因此,所谓的O2O模式,不应只是强调线下展示线上消费的商业模式,他也应该成为强调线上展示、线下消费的商业模式——即O2O强调的是在互联网时代,线上和线下的互补性,强调的是利用最佳的手段和多种的手段达到想要实现的销售目的的“复合”渠道和营销理念。品牌商应当认真把握线上电商在渠道、媒体和展示体验平台三个方面的“产业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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