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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总行大厦安防监控中心录像和存储设备项目招标公告

来源:投影时代 更新日期:2008-11-11 作者:佚名

    采购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招标单位: 中国技术进出口总公司

    采购项目名称: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大厦安防监控中心录像和存储设备项目

    采购项目内容: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大厦安防监控中心录像和存储设备项目的交货、安装、调试、集成、试运行、验收、技术服务、售后服务等工作

    招标编号: 0706-0840000FN029

    开标日期: 2008年12月2日上午9点30分 (北京时间)

    投标截止日期: 2008年12月2日上午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415会议室

    发售招标文件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1710室

    发售招标文件时间: 从2008年11月10日起到2008年12月1日前,每天(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北京时间)

    本项目联系人: 孟瑶、杨陶 联系电话: 010-63349323/9045

    本项目合格的投标人:

    1.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且注册资金在100万(含)元人民币以上的独立法人。

    2. 投标人须在本行业具有良好的业绩和经验,并具有提供类似货物/服务项目的成功案例。

    3. 投标人必须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次招标。

    4. 只有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代理机构的投标人才能参加投标。

    5. 投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6. 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有关的中国法律和法规。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 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招标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9.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本项目同一项目中同时投标。

    10. 本次招标的制造厂商和其授权的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代理商应提交制造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代理商应提交主要设备的制造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如不能提供授权书将导致废标)。

    11. 具有安防工程企业(一级)资质。

    其他内容:招标文件每本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邮购另加50元人民币),每个投标人都应附有不低于投标总价2%的投标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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