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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电无故冒烟惹纠纷 经调解厂家更换零部件

来源:威海日报 更新日期:2007-08-08 作者:佚名
    近日,荣成市民刘先生家的电视突然“冒烟”。刘先生急忙拨打电视厂家售后服务站的电话,却被告知,虽然该机主要部件仍在保修期内,但由于彩电整机超过三包有效期,所以修理要收费。近日,经荣成市消费者协会多次协调,刘先生与厂方维修人员就维修一事达成一致。

  7月1日晚,刘先生一家人正在看电视。突然,电视机的后部冒出一股黑烟,并不断散发出焦糊的气味,接着电视画面出现变形。刘先生马上切断电源。随后,他向业内人士咨询获知,可能是电视机的高压包出现故障。在查询得知电视的高压包还在保质期内后,当夜,刘先生拨打了该电视厂家在本地的售后服务热线。服务人员告诉刘先生,由于电视整机超过三包有效期,所以无论主要部件是否在三包有效期内,只要出现故障修理,必须支付检修费、上门服务费、材料费等费用。

  据刘先生介绍,2005年6月份,他购买了这台电视机。当时,销售人员承诺,电视主要部件在三包期限内出现故障,修理都是免费的,而现在厂家售后服务人员却如此答复,着实让他感到意外。7月2日,刘先生向荣成消协投诉了此事。

  接到投诉后,消协工作人员立即联系厂家服务人员一起赶到刘先生家中。经过查验,确认电视机故障是高压包损坏造成的。而此时服务人员仍坚持要“按照厂方的规定”,收取此次上门的服务费和检修费。消协工作人员随后与厂家售后服务中心联系,工作人员也如此答复。

  根据《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对修理责任有限制性的规定:在三包有效期内,超过整机三包有效期,但主要部件仍在三包有效期内,主要部件发生性能故障,应当由修理者免费修理、更换主要部件。荣成消协工作人员据此与厂方多次进行协商,厂方承认收费一说是“误会”。最后,服务人员免费为刘先生更换了电视机高压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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