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子进出口总公司受北京市河北梆子剧团的委托,对北京市河北梆子剧团灯光音响设备购置政府采购项目(招标编号:0714-EMTC-2355)中所需货物及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合格的投标单位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1. 招标货物名称及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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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
货 物 名 称 |
品目号 |
货物名称 |
数 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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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灯光设备 |
1 |
1200W摇头电脑灯 | 详件招标文件第八章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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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1200W摇头电脑染色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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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4路隔离放大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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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DMX手持测试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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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高效能电脑调光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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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电脑灯控制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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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音响设备 |
2.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06年 4月19 日起至2006年 5月10日止,每天9:00-11:30; 13:00-16:30 (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3.购买招标文件地点:中国电子进出口总公司(复兴路甲23号公主坟城乡贸易中心背面电子大楼1217室)
4.招标文件售价:每本人民币500元(电子文档下载地址:中国教育装备采购网 WWW.caigou.com.cn),售后不退。若邮购,须加付EMS费100元人民币。请按下述地址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所购招标文件编号,然后将汇款单复印件、购买单位名称、详细通讯地址、电话、传真及联系人传真给我公司,我公司收到传真后将尽快以EMS方式将招标文件邮寄给贵方。
5.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06年5月11日上午9:30(北京时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根据委托方要求,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届时请贵方派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6. 开标地点:中国电子进出口总公司(复兴路甲23号电子大楼)
7.合格的投标人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包括法人、其他组织、自然人及其联合体。
2.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北京市政府采购有关的规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经向招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电子进出口总公司
地 址:北京市复兴路甲23号电子大楼(公主坟城乡贸易中心背面)
邮 编:100036
开户行:中国银行总行营业部
帐 号:00166108094001
联系人:饶建巍 张昕昕
电 话:88145041 68296260 13910380177
传 真:88145042 68219596
电子邮件:jowena@sohu.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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