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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关海尔的“海尔购物电视”

来源:投影时代 更新日期:2014-09-01 作者:萧萧

    在8月31日消息称,海尔将在9月携手阿里数字娱乐,正式推出智能电视新品,并将“淘宝”购物作为主打产品概念之一。此消息一出,引得惊鸿一片。但是,笔者却认为这只不过是“一件小事情”。

    阿里布局电视购物已经有些年头和成绩。去年,阿里联合智能盒子企业推出天猫盒子、联合创维搞阿里OS的酷开电视、向其他彩电企业推荐阿里OS、入住优酷,向很多彩电企业推出阿里APP和OTT彩电服务,这些变化都是阿里布局智能电视应用市场的步骤。现在和海尔的合作只不过是“更进一步”。

    智能电视被阿里认为是继PC和手机之后的“第三平台”。而且因为家家有电视,大屏应用更方面直观,彩电的购物平台价值被认为只会高于PC和手机,不会更低。目前,海尔是国内六大本土彩电企业份额最小的一个,阿里也不会因为要捧海尔,而丢了其他品牌的合作机会。

    海尔与阿里合作也早已有之。去年底,阿里巴巴香港以5.41亿港元现金向青岛海尔物流有限公司增资,阿里巴巴获得后者9.9%的股份;阿里巴巴特殊目的公司(阿里巴巴SPV)以海尔电器特殊目的公司(海尔电器SPV)为通道购买海尔电器13.16亿港元的可换股及可转换债券,增资完成后,海尔电器SPV将持有青岛海尔物流24.1%的股份。海尔电器以每股18.413港元的价格向阿里巴巴SPV发行约5329万股股票,阿里巴巴由此持有海尔电器股份扩大后的2%的股票。以上合作的目标直指海尔“日日顺”物流服务体系。这被认为是阿里打通大家电服务最后一公里的一项努力,也将增强阿里与其他家电企业合作、与其他物流企业合作的话语权。

    但是,2013年底的合作只是“水到渠成”的一部分。阿里和海尔在家电服务、渠道等方面的合作早已有之。海尔是第一个将大家电系统布局阿里平台的国内家电企业,多年来取得了很好的市场成绩。此次,海尔彩电主打阿里淘宝和购物功能,只是一系列“合作”中的一小步。当然,这一步将有利于海尔继续强化其电视产品在阿里电商平台的销售优势。

无关海尔的“海尔购物电视”

    购物电视成败不关海尔多大事。电视购物不是新鲜概念,是被实践早已证明可行的概念。利用智能电视技术实现网络化购物体验、类PC化购物体验,自然对电视购物行业价值重大。但是,这种改变对于提供硬件平台的海尔而言是“投入也不大,产出也不大,赔了也没多少损失”的项目。

    如果海尔电视大获成功,其他彩电企业必然加紧学习和模仿。阿里也没有理由阻止其他彩电产品实现相应功能。这种成功只会暂时提升海尔电视市场份额,但是却能长久提升阿里电商平台的销售规模和渠道影响力。

    因此,从利益攸关的角度看,阿里才是此次购物电视的真正主要推动者、海尔只不过是借一借顺风车而已。

    尤其是对目前已经在深层次探讨智能电视生态建设、产业链完善、体验功能提升的彩电产业,购物电视只不过是一个小小的实践:最终的智能电视应用,必然是购物、生活服务、社会社交功能、视频娱乐、游戏健身等多功能终端,而非单一功能产品。彩电企业不必以阿里海尔的合作为“大忌”。目前,海尔的“谍报”式的购物电视营销,更主要是“嚼头”手段,而非可以依靠的长期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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