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崇义县政府采购办[2012]部门0013号批复,赣州市九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崇义县人民医院委托,现就其液晶电视、空调项目进行询价。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GZJD2012-CY-X012
(二)招标内容:
品目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主要技术规格及要求 |
品目一 |
液晶电视(国产产品) |
98 |
台 |
创维 LED |
品目二 |
空调(国产产品) |
27 |
台 |
美的,KFR-32GW/DY-GC(R3) |
56 |
台 |
美的,KFR-35GW/DY-GC(R3) | ||
1 |
台 |
美的,KFR-51LW/DY-GC(R3) | ||
3 |
台 |
美的,KFR-72LW/DY-GC(R3) |
(三)投标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投标人应具有所投产品的生产资质或销售资质;
3、投标人应具备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清晰复印件盖鲜章;
4、法人代表或经营者或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开标时提供原件);
5、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授权委托书(开标时提供原件);
6、投标人需提供厂家针对所投产品的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的购买时间:2012年7月18日至2012年7月24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在赣州市九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崇义县章源大道行政服务中心一楼 政府采购窗口)购买,标书工本费100元人民币/套,售后不退。
(五)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现金打包方式(加盖公章,并注明所投项目、单位名称)向招标代理机构缴交投标保证金品目一壹仟伍佰圆整(¥1500元),品目二贰仟圆整(¥2000)否则投标无效。未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评标结束后无息退还;成交者应按成交金额的2%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持验收合格单原件、发票复印件、合同复印件及缴交保证金凭证退还,履约保证金待货物验收合格后,七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六)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2012年7月25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赣州市九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崇义县章源大道行政服务中心一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届时请投标人的法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出席开标会,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七)联系方法:有关此次招标事宜,可按以下联系方式联系赣州市九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招标机构:赣州市九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崇义县章源大道行政服务中心一楼 政府采购窗口
联 系 人:赖小玲
电 话:0797-3827987 15070155660
传 真:0797-8160099
邮 编:341300
开 户 行:中国银行赣州市分行长征大道支行
账 号:199210906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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