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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长宁区教育局电视机采购

来源:投影时代 更新日期:2012-07-27 作者:pjtime资讯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规,受上海市长宁区教育局委托,上海上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对长宁区教育局所需电视机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向社会公开发布招标信息,欢迎广大供应商报名参加。

    招标采购编号:ZC20120068

    招标项目名称:长宁区教育局所需电视机公开招标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概况:电视机采购总数397台;

    其中:42寸液晶电视机359台(包括吊架、臂架);65寸液晶电视机38台。所投产品必须同一品牌。本项目不分包件。(具体见招标文件)。

    供货期要求:现货。

    中标后供应商必须15日内供货到学校并安装调试完毕,并保证与学校原有系统连接畅通。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和服务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强制性规范所规定的条件;

    2、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及相应的经营范围;

    3、供应商必须在本市设立固定的售后服务机构,并能提供本地良好的售后服务支持;

    4、供应商必须为生产厂商或生产厂商唯一授权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代理商;

    5、所投液晶电视机须是财政部和发改委正式颁布的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目录中的产品。

    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12年7月31日上午9:30~11:30时;下午13:30~16:30时。

    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地点:长宁区愚园路1203弄45号(近宣化路161号)。

    招标文件售价:150元/份,售后不退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2年8月21日(周二)下午13:30时

    投标及开标地点:长宁区政府采购中心(天山路600弄4号6楼会议室)

    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须知:

    1、供应商应当按照《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办理信息登记(详见www.zfcg.sh.gov.cn)。

    2、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计算机U盘(以备复制数据)。

    3、提交本单位法人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资质资格证书复印件(按照投标人资格条件内容)、3个类似项目合同复印件等资料各一份,前述资料的每一页均需加盖本单位公章。

    4、只有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才可参加本项目投标。

    其他要求及注意事项:

    1、投标单位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可以在2012年8月2日中午12时前,以书面形式(需加盖本单位公章)向上海上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提出。

    2、招标代理单位将于2012年8月3日下午4点以传真形式发布招标文件的澄清纪要。(必要时召开答疑会解答并发放补充招标文件)。

    3、开标时请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人到场,并提交与投标文件一致的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4、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鼓励支持节能产品、环境认证产品以及支持中小企业、福利企业等的政策规定。

    联系人:欧阳岚、范燕芳

    电话:62267805*8010、8025 传真:62136734

    发布公告机构:上海上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公告发布时间:2012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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