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海信LED46K21GQP电视机(含挂件、免费安装) 贰台
计划金额:9380元
2、佳能SX2201+S数码相机 壹台 计划金额2300元
3、深圳金汉堂户外PH10单基色LED显示屏(2.92m2) 壹块
计划金额11000元
(包括:LED户外高亮模块、开关电源、网络接收卡、铝合金边框
及安装材料、铺设暗线、防水处理等,保修2年,投标时需提供生产厂
家出具的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要求中标供应商5天内安装到位。)
4、多媒体会议室设备(详见附件1) 壹批 计划金额74900元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人代表(签字):
备注:以上产品均要求享受厂家确认的售后服务。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说明:
1、本次询价项目采用一次性报价。投标报价包括设备运输、安装和调试、税收等一切费用,为最后结算发票价。(注:1-4项分别报价)
2、投标单位在投标前(2012年6月27日至2012年6月2日)必须携带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授权书原件及复印件等到我办办理登记备案手续,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请将报价单打印或用黑色墨水笔填写完整并在北京时间 2012年7月4日下午15:00点之前密封送至吉安市吉州区政府采购中心(阳明西路35号)区财政局5楼。
4、在投标人投报货物配置响应或高于要求配置的前提下,按1-4项分项报价最低者分别中标。如报价高于计划金额,视为废标。
5、付款方式:货物验收合格后,由吉安市吉州区财政局在十个工作日内支付全额合同款。
6、本次招标的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贰仟 元,投标人投标保证金应采用现金或电汇方式交纳。对于未按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单位的投标,我中心将视为不响应招标而拒绝。未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定标后三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转为质量保证金,满3个月到期无息退还。(原已交保证金单位可冲抵本次保证金金额)。财政特设归集专户开户行: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白塘信用社,银行户名:吉安市吉州区财政局,帐号:171099101000006763
7、中标供应商收到中标通知后,除采购人有特定交货时间规定外,其他必须在10天内交货,。(交货地点:使用单位)。
8、售后服务要求:按厂家“三包执行”。
9、投标人所供产品必须是通过合法进货渠道获得,必须符合国家质量标准。
10、预中标人应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日期由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代表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愈期不签订合同的,我中心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履约保证金予以没收,另定中标者,并保留追究因原中标者违约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的权利。
11、此询价函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12、采购联系人:小刘、小戴 联系电话: 0796-8238645 8255059
吉安市吉州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2 年6月 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