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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公安局大屏幕招标公告

来源:投影时代 更新日期:2012-06-19 作者:pjtime资讯组

    一、采 购 人:淄博市公安局

    地    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人民西路4号

    联系电话:(0533)2189400

    二、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启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共青团西路95号钻石商务大厦17层

    联系电话:(0533)2319963

    三、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淄博市公安局新建指挥大厅大屏幕系统配套设备、交互式多媒体管理平台采购

    项目编号:ZBGK201256

    四、采购内容及分包情况:

    本项目共分2个标的,分别为:

    标的1:大屏幕系统配套设备采购及安装;

    标的2:交互式多媒体管理平台采购及安装。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技术规范要求)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有效证件。其中:

    标的1投标人注册资金须达到500万元(含)以上,且须具有贰级(含)以上《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资质》或同时具有乙级(含)以上《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资质》和贰级(含)以上《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投标人须提供混合高清矩阵、环境检测控制系统、新风及空气净化设备、精密空调、LED显示系统、服务器的生产厂商或国内总代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及质保承诺函原件;如产品为进口产品,须提供中国地区代表处或中国地区总代理授权书及质保承诺函原件(提供中国地区总代理授权书原件的,须同时提供生产厂商授予中国地区总代理授权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总代理公章)。投标人所投LED显示系统产品的生产厂商注册资金须达到3000万元(含)以上(须提供生产厂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商公章)。

    标的2投标人注册资金须达到200万元(含)以上。投标人须提供“交互式多媒体核心管理平台”的生产厂商或国内总代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及质保承诺函原件;如产品为进口产品,须提供中国地区代表处或中国地区总代理授权书及质保承诺函原件(提供中国地区总代理授权书原件的,须同时提供生产厂商授予中国地区总代理授权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总代理公章)。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获取招标文件

    地点:山东启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共青团西路95号钻石商务大厦17层1707室)

    时间:2012年6月 18 日~2012年6月 25 日8:00~11:30;14:00~17:30;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300元/套,售后不退。

    七、投标截止日期:2012年 7 月 10 日上午9时00分(北京时间)

    八、开标日期:2012年 7 月 10 日上午9时0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共青团西路95号钻石商务大厦17层会议室

    九、本项目联系人:蒋蓓蓓、罗公涛

    联系电话:(0533)2319963、13506432083、13355206679

    十、其他:

    传真:(0533)9600155-53300058

    Email:SDDL533@163.COM

    二O一二年六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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