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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大屏幕采购

来源:投影时代 更新日期:2012-06-27 作者:pjtime资讯组

    武汉新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武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的委托,对武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大屏幕采购及背景墙改造项目进行政府采购代理,经武汉市政府采购办公室批准,以竞争性谈判的方式进行。

    一、招标编号:XJZX-WHS-HW-2012-114

    二、项目名称:武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大屏幕采购及背景墙改造项目

    本项目政府采购计划45万元,超过政府采购计划的投标报价为废标。

    三、采购内容:会议中心6号会议室大屏幕采购、背景墙装饰改造、音频改造等。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且:

    1、供应商须在中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注册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

    2、供应商所提供的显示屏设备必须具备CCC强制性认证证书;供应商为设备经销商的,还应具备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授权书或代理销售证明;

    3、供应商所投显示屏设备制造商还须具有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书,并在在武汉市有售后服务机构;

    4、供应商近三年内完成过类似业绩,并具有相关证明材料;

    5、供应商参加本项目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五、谈判文件获得:

    谈判文件及资料于2012年6月26日起(除法定休息日外)每天9:00—12:00 14:00—17:00(北京时间)在武汉新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武汉市江岸区胜利街128号新源大厦4楼)领取。

    供应商在报名时须由本项目项目负责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同时携带以下资格审查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参加资格审查,复印件在和原件核对无误后,原件退还,复印件留存:

    1、企业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企业简介及基本状况介绍(企业简介、组织机构情况及财务状况);

    3、显示屏设备制造商的ISO9001认证证书(复印件)

    4、设备制造商出具针对本项目销售授权书或代理销售证明文件(经销商);

    5、供应商还需提供拟投设备通过CCC强制性认证的证书(复印件);

    6、2009年至今同类货物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如合同、中标通知书等);

    六、投标文件送达截止时间及地点:

    2012年7月5日上午9:30(北京时间)前送达武汉新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七、谈判地点:武汉新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八、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武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联   系 人:董 燕

    代 理 机 构:武汉新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江岸区胜利街128号新源大厦

    联   系 人:荣 唯   陈 治

    电       话:82822091

    传       真:82822973

    监 管 部 门:武汉市政府采购办公室

    联   系 人:江 华

    联 系 电 话:85733902

    武汉新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2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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