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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公安局大屏幕采购公告

来源:投影时代 更新日期:2011-12-12 作者:pjtime资讯组

    大连长城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受大连市公安局旅顺口分局的委托,就其大屏幕改造工程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谈判。

    一、项目编号:CCJL-2011-1211

    二、项目内容:大屏幕改造工程

    (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第三章项目需求及技术规格)

    注:谈判文件中要求供应商须提供非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文件。

    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含50万元人民币);

    (二)近三年(2008年1月1日起)需具有类似项目相关业绩证明不少于3份(以签订的供货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

    (三)外地投标人须具有在大连地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的售后服务机构,且至开标之日止设立不低于一年。

    四、现场踏勘:

    2011年12月9日,组织供应商统一进行现场踏勘,届时希望供应商准时参加。

    五、报名要求:

    申请购买谈判采购文件的供应商报名时请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相关业绩原件、售后服务机构证明资料原件(外地企业须提供)及以上证明文件相应的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加盖公章)。采购代理人将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初审(仅限于发售谈判采购文件),初审合格后发售谈判采购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谈判小组审议结果为准。

    六、谈判采购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自2011年12月6日起至2011年12月12日止每天8:30-16:30(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在大连长城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有限公司406室发售谈判采购文件(大连市西岗区人民广场4号,市政府正门东侧约200米,民政街与新开路交叉路口处)。

    七、谈判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套,售后不退。如需邮购,须加付EMS费80元人民币,并请按下述银行账号汇款(汇款单应注明项目名称),然后将银行电汇凭证(回单)复印件连同单位名称、地址、邮编、电话、传真及联系人传真至我公司,我公司收到传真后将尽快以EMS方式将谈判文件邮寄给购买单位。

    八、报价文件递交的时间与地点:2011年12月13日13: 00至13: 30(北京时间)在大连市公安局旅顺口分局3楼会议室

    九、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1年12月13日13: 30(北京时间)。

    十、谈判时间与地点:2011年12月13日13: 30(北京时间)在大连市公安局旅顺口分局3楼会议室

    十一、招标代理机构:大连长城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大连市西岗区人民广场4号

    邮        编:116011

    银  行 帐 号:大连银行解放广场支行800901206001222

    联   系   人: 刘宪淼

    电        话:0411-83613159

    传        真:0411-83613231

    邮        箱:dl_changcheng@126.com

    十二、采   购   人:大连市公安局旅顺口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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