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信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莆田监狱的委托,对下列所述货物、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提交密封的投标。
1、招标编号:PTXH20111017
2、招标货物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规格:LED电视机采购项目,数量及主要技术规格详见“招标货物一览表”。
3、投标人的资格标准:
1)投标人应具有投标项目的经营范围,请提供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和组织代码证的有效复印件,原件备查。
2)投标代表必须经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关于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授权,请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投标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法定代表人和投标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3)投标人需出具企业和拟任项目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函,并承诺在中标后向招标代理提供当地或所属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企业和拟任项目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相关证明文件。
4)投标人应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条例中规定的参加招标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
4、时间安排(北京时间):
1)投标报名时间:2011年10月25日~2011年11月14日。
2)招标答疑时间:2011年10月31日15:00。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1年11月14日 9 :00 ,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5、取得招标文件方式及标书工本费:
1)投标人直接在www.ptztb.gov.cn无限下载招标文件。
2) 标书工本费:招标文件售价为100元/本(含电子文档),标书工本费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再进行补交。
6、地点安排:
1)投标报名、咨询、答疑及来往信函地点:莆田市城厢区荔城中大道1849、1853号201室。
2)投标文件递交及地点:莆田市发展服务中心市政府机关大院7号楼3层右侧收标区,投标文件由莆田市信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工作人员接收。
3)评标地点:莆田市发展服务中心市政府机关大院7号楼4层
4)开标地点:莆田市发展服务中心市政府机关大院7号楼5层开标室
7、 莆田市信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指定帐户:
1)保证金缴纳帐户:开户名—莆田市信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莆田市农行城厢支行市府分理处,帐号—13441501040001954。
2)服务费缴纳帐户:开户名--莆田市信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莆田荔城支行,帐号—1405010209001090172。
8、投标人对本次招标活动事项提出疑问的必须在2011年10月30日下午17:00以前,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口头提交质疑澄清的问题不予接受。
9、我司将在www.ptztb.gov.cn,福建招标与采购网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等相关网上发布本项目的采购公告、更改通知、答疑纪要、评标结果等信息,请投标人及时关注,投标人若自己没有在以上网站上查询相关更改通知和答疑纪要等信息而影响投标的,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招标代理人:莆田市信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电话/传 真:0594-2633633
邮 箱:ptxhzbdl@163.com
联 系 人:小俞、小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