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编号:SZZC2010-N-X-004号
苏州市中诚工程建设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受苏州市新区公安消防大队之委托,对其所需的电视机等电器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采购项目内容及具体要求:
(一)采购范围:包括以下设备及其安装、调试、售后服务等。
(二)采购货物名称、数量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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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货物名称 |
品牌、型号及配置要求 |
数量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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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液晶电视机 |
三星牌,32寸,标准配置(含支架或挂架);报价的型号须为《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中标型号 |
11台 |
根据安装需要确定配支架或挂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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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液晶电视机 |
三星牌,40寸,标准配置(含支架或挂架);报价的型号须为《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中标型号 |
4台 |
根据安装需要确定配支架或挂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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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电开水器 |
腾飞牌,FS-9B6,50L,其余为标准配置 |
4台 |
含与开水器配套的不锈钢开水器支架底座,不锈钢净水过滤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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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立式饮水机 |
腾飞牌,FY-WR6-L,16LK-X(立式温热型),标准配置 |
3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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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电冰箱 |
单开门,45L,尺寸约472*450*492mm,标准配置 |
4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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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DVD播放机 |
松下牌,S60,标准配置 |
14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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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保险柜 |
尺寸约700(高)*450(宽)*400(深)mm,带电子密码、钥匙双保险锁或指纹锁 |
1个 |
(三)质量、技术要求:
1、满足技术参数、配置(功能)要求:
2、所有报价产品的生产、制造、安装等,各项技术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和各项规范要求。
3、质量保证:报价设备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且是非长期积压的库存商品,完全符合采购设备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报价方应保证其提供的设备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规定的使用寿命期内具有满意的性能。
4、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四)其它要求:
1、供应商必须为交付的所有货物提供至少壹年的免费保修期。在产品保修期内,一旦发生质量问题,供应商保证在接到通知工作日的8小时内到现场进行维修、更换或退货,费用(含零配件)由供应商负责如供应商在接到通知工作日的24小时内没有答复或处理问题,则视为供应商承认质量问题并承担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保修期间产品的一切质量问题,更换部件及产品本身质量原因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应全部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2、交货期:要求有现货,合同签定后7日送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二、报价文件的组成及要求:
1、投标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响应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明;
3、详细的售中、售后服务承诺(包括免费保修期承诺等);
4、企业相关资质:制造或销售、安装、售后维修的资质材料(复印件);
5、最快交付使用日期承诺;
6、报价表(格式): 采购编号______
注:表格不够用时,由报价人自行按格式扩展,若分成多页时,每一页均须加盖公章。
报价单位(盖章):
被授权人: 联系电话:
手机号码: 日期: 年 月 日
7、其他应提供的资料。
注:未按采购要求和报价文件组成提供资料的,视为未实质性响应。
三、综合说明:
1、报价中包含运杂、装卸、包装、安装及调试、保险、检测、检验、税费、售后服务、培训等以及国家规定的各项费用等一切费用,采购方将不再提供额外的任何费用。
2、本项目不分采购单元,报价人须对全部内容进行响应,只报其中部分内容的,为无效报价。价格须一次报定,且不得出现选择性报价,否则为无效报价。
3、货款结算:
购销合同签订完毕生效后,待设备全部到达安装现场,安装结束,经全部验收合格,交付需方使用,并向需方提供下例单据(A、B、C)后10个工作日内,由需方向供方一次性付清合同价款。
A、需方签收的送货回单。
B、合格销售发票。
C、采购人、成交单位、招标代理公司签字盖章的《苏州高新区政府采购合同履行验收报告》。
4、成交原则:在采购预算范围内,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以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
5、成交供应商在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本次询价采购的成交通知书和合同书时须按成交金额的6‰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成交服务费,该费用应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中。
6、请各报价响应单位于2010年11月8日11:00时前按《报价文件组成》要求编制报价文件壹份,装订成册,每一页均须加盖公章,密封(封口处加盖公章,密封袋的封皮上注明采购编号、采购单位名称、采购项目名称、报价响应单位名称、被授权人的姓名、手机号码、单位电话)后送到苏州市西环路2115号金阊市民活动中心九楼苏州市中诚工程建设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部,过时送达报价文件将被拒收,不按询价通知要求制作、签署、密封的报价文件,其报价将被作为无效报价。
7、各供应商在报价文件中所提供的资料均应是真实的,若有虚假,由其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8、采购代理机构:苏州市中诚工程建设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12-68320475、68320471,传真:0512-68079725。
地址:苏州市西环路2115号金阊市民活动中心九楼,邮编:215011
联系人:江辰光、孙清武。
9、采购(需方)单位:苏州市新区公安消防大队
联 系 人:张福昌 联系电话: 15962253909、0512-68251119-816
10、该信息刊登在苏州政府采购信息网(Http://www.zfcg.suzhou.gov.cn)、及苏州城市商报,成交公告亦是刊登在此媒体,敬请各供应商注意。
(苏州高新区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监督电话:0512-68251888-1482)
苏州市中诚工程建设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2010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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