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采购人的委托,天津市塘沽区政府采购中心将以询价采购方式对塘沽区空调、液晶电视项目(项目编号:TGZFCG-07-019)实施政府采购。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并提供采购人要求的货物
一、货物需求
(一)采购货物技术要求、数量:
序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交货期 |
技术需求 |
1 |
柜机空调 |
1 |
台 |
尽快 |
3 匹冷暖柜机空调 |
2 |
液晶电视 |
1 |
台 |
尽快 |
壁挂 37 寸液晶电视 |
3 |
柜机空调 |
3 |
台 |
尽快 |
5 匹冷暖柜机空调 |
(二)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三)保质期:由供应商提供合理的期限。
(四)付款方式:提供的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后15日内支付合同总额100%的货款。
二、报价要求
(一)报价以人民币填报,同一种货物仅允许提供一个报价、一种品牌。
(二)供应商按本项目的要求提供报价、验货方式、联系方式等具体内容。
(三)供应商的报价应含货款、运输费、安装费、调试费及其它应有的费用。供应商所报价格为货到现场安装调试完毕后验收合格的最终价格。
(三)供应商须在报价文件中列明设备及配件清单、备品备件清单和随机附件清单等。
三、投标要求
(一)招标文件中须提供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法人授权书等证明文件。
注:2007年以后未在塘沽区政府采购中心做备案的供应商,须另外提供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以做备案,并携带法人授权书等证明文件。
(二)供应商须提供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并在投标文件上注明“正本”、“副本”字样。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分别装订成册,并分别用信封密封完好,每一密封信封上注明“于___________正式谈判之前(指规定的谈判日期及时间)不准启封”的字样,同时在密封处盖章。同时投标人应在信封上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正本或副本、项目编号、投标包(项)号、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邮编、联系电话、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等内容。
(三)本项目可以分项投标。
(四)请供应商于2007年04月19日上午9:00前将报价文件递交至塘沽区政府采购中心。
四、成交供应商产生办法
本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依据《政府采购法》第四十条第四款 “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联系地点:天津市塘沽区大连道1558号二楼招投标交易中心。
邮政编码:300450
电子邮箱:tgzfcg@126.com
联系电话:022-25866131 25866129
传 真:022-25866129
联 系 人:王先生 蒋先生
塘沽区政府采购中心
2007年0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