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用电器维修服务明码标价规定》已实施一周,深圳家电维修点仍然只标“混合价”
《家用电器维修服务明码标价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已于2006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近日,记者走访深圳维修市场后了解到,深圳多数维修网点未明码标价,部分维修网点尽管公示出维修价格,但也只是标注出维修家电的几类项目的“混合价”,并没有标出具体的明细价格。
正规维修点仅标“混合价”
《规定》对家电维修经营者明码标价的内容和具体形式都作了明确规定,要求家电维修服务经营者必须实行明码标价,明码标价的内容包括:服务项目(包括检查费、修理费、需要上门维修服务收取的上门服务费等)及其收费标准;修理辅料、零配件的品名、产地、规格、计价单位、零售价格等。
昨天,在华强北某家电医院内记者看到,一张密密麻麻列出了各种电器名称及维修价格的告示板整整占了门店内的一面墙,但规定的检查费、修理费、上门服务费等项目的价格并未独立标明,只是笼统地给出类似“DVD机(国产)200元、背投45寸以下450元”等维修费用报价。
“这个维修价格就是维修家电的几类项目的混合价,就是包含了所有需要交费的总价格。”店内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店内对于各类家电产品的型号、维修报价及部分零配件的价格范围都有明确的标示。但对于规定中要求的修理辅料、零配件的品名、产地等小的项目,也只是有顾客询问时才会逐一告诉消费者。
对于明码标价规定,设在社区内的多家维修店则甚至表示根本没有听说过。他们对记者表示,家用电器的零配件实在太多了,店内没有足够的地方逐一标明。
消费者明码标价也怕骗
虽然《规定》已经出台,但是一些消费者对于家电维修的价格依然很不信任。在华强北某家电维修店内,邓先生指着手里提的DVD告诉记者,光是换个国产机器的配件就要200元,买一台正品也不过三四百元,难道一个配件的价格就会占整台机器价格的50%?他认为,价格公示与否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在维修过程中维修店有没有骗他。
某品牌维修店工作人员表示,家电维修中消费者被宰根本上的原因是双方对相对专业性很强的信息无法沟通,消费者只能单方面服从。
业内人士需专业部门监管
据深圳市服务行业协会秘书长助理安幼红介绍,“目前深圳共有大大小小的维修服务网点大约1000家以上,只有大约三四百家企业是正规会员单位,其中大量的都是没有加入协会的小规模、非正规的维修机构和摊点。”
某国营家电维修点负责人对记者表示,明码标价的规定能在一定程度上解决维修行业价格不透明的问题,但却很难彻底结束维修市场的混乱状况,还需要有一个专业部门对违规者进行有力的监管。
深圳市消委会工作人员表示,由于很多消费者不懂技术,不排除有不诚实的家电维修经营者夸大需要维修的事实,坑害消费者。消费者维修家电要尽量找有厂家特约维修资格的,这些维修点在收费上会相对较贵,但基本上不会存在宰客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