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8日,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 发布《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的公告》称,拟通过西部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以公开挂牌的方式转让公司持有的控股子公司咸阳彩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的30%的股权。本次转让完成后,公司仍持有彩虹光电69.79%的股权,仍为彩虹光电的控股股东。
公告表示,液晶显示面板行业历经多年的发展,目前产业格局已基本确定,中国大陆面板制造商已占据LCD液晶显示行业主导地位,市场整体供需趋于动态平衡。为抓住新型显示产业发展机遇,优化公司主营业务结构,提升公司业务抗风险能力,推进新型显示产业融合创新发展,满足公司基板玻璃业务发展战略需求、发挥基板玻璃产业优势,公司拟通过产权交易所以公开挂牌的方式转让公司持有的控股子公司彩虹光电的30%的股权。本次股权转让交易完成后,公司获取的资金将主要用于主营业务的发展和新技术研发投入。
根据中联资产评估集团(陕西)有限公司出具的并经有权国资部门备案的《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拟股权转让涉及的咸阳彩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联(陕)评报字〔2025〕第1066号),以2024 年 9 月30 日为评估基准日,彩虹光电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为1,681,185.49万元。依据上述彩虹光电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减去彩虹光电于评估基准日后向全体股东派发的现金股息64,973.20万元,确定公司持有的彩虹光电的30%的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股权”)的挂牌底价为484,863.69万元,实际交易价格以最终交易结果为准。
彩虹光电的其他股东咸阳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和咸阳中电彩虹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对标的股权享有优先购买权。
公司已将本次转让相关事项告知其他股东。咸阳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和咸阳中电彩虹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已同意放弃拟转让股权优先购买权。
本次转让完成后,公司仍持有彩虹光电 69.79%的股权,仍为彩虹光电的控股股东。
2025 年4月16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 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
本次转让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权转让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转让标的公司——咸阳彩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11月13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1,424,727万元。主营业务为TFT-LCD面板和模组、液晶显示器、电视机、移动终端、平板显示专用设备、仪器仪表及配件的研发、生产、销售、技术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本次转让有利于公司进一步加快推进新型显示产业融合创新发展,满足公司基板玻璃业务发展战略需求,发挥基板玻璃产业优势,符合行业发展趋势和公司整体战略发展规划。本次转让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本次转让完成后,公司仍持有彩虹光电 69.79%股权,仍为彩虹光电的控股股东,彩虹光电仍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彩虹股份在公告中表示尚未确定交易对象,相关交易协议尚未签署。但又业内人士分析认为,在目前几大面板厂中,BOE京东方入主彩虹光电的概率最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