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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新县人民法院科技法庭采购公告

来源:投影时代 更新日期:2021-08-19 作者:pjtime资讯组

    项目概况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科技法庭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7月28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1-210000-33338

    项目名称: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科技法庭采购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920,000.00

    最高限价(元):920,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采购需求:控制中心配置包括:庭审业务管理软件1套、流媒体终端1台、庭审音视频管理平台1台、存储1台等。实现案件管理、电子地图、排期管理、录播管理(录播管理需要配合流媒体服务器使用)等。配合庭审主机和管理平台,可方便的构建一套高清数字庭审业务综合管理系统。法庭配置包括:高清庭审设备4台、高清一体化数字摄像机4台、枪机电源适配器4个、枪机支架4个、实物展台4台、集中控制终端4套、强电控制器4台、庭审音频功放4个、庭审专用音箱8个、庭审专用鹅颈话筒24支、电视机挂架8个、PDU4个、高级散热机柜4个、千兆网络交换机4台、高清视频分配器4台、高清音视频传输线材4套、布线/安装/调试/培训/售后等服务。可实现法庭设备的控制与管理、多画面浏览、电子笔录、语音激励设置等等功能。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内完成。

    交货地点:按采购人要求运至指定地点。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内完成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型企业扶持、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脱贫攻坚支持企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7月01日至2021年07月07日,每天上午8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07月28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03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应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
3、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文件大小50M以下)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按采购文件规定的以介质形式(如:U盘(按要求密封)、移动硬盘(按要求密封)、电子邮件)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如未按要求提供备份文件,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
4、开标时,供应商报价解密严格按照最新的电子招投标要求的程序执行,授权人代表需携带电脑(安装相关插件)及数字认证证书在开标现场进行解密电子文件(解密时间为30分钟内),供应商如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地  址: 阜蒙县人民街49号

    联系方式: 0418-83124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合一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阜新市彰武县建华路31-4门

    联系方式: 0418-7716870

    邮箱地址: lnhyzc007@163.com

    开户行: 中国银行阜新八一路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合一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31037717973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先生

    电  话: 0418-7716870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关联计划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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