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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镇海口海防历史纪念馆消防监控招标

来源:投影时代 更新日期:2020-04-29 作者:pjtime资讯组

    项目编号:ZHZFCG2020005G00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镇海区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现就消防监控设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需求

    1、项目名称:消防监控设备

    2、采购需求:消防监控设备一批

    二、采购项目预算金额、最高限价

    1、预算金额:440000元

    2、最高限价:440000元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执行政府采购相关政策。

    四、合格投标人的资格与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条件且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禁止参加采购期限的供应商;

    2、特定条件:

    (1)有市、省级以上公安技术防范管理部门审批发放的安全防范工程施工的资格证书;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

    五、招标公告期限、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公告期限:2020年4月27日至2020年5月7日

    2、获取时间:2020年4月27日至2020年5月7日

    3、获取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

    4、获取方式:本项目实行“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网上获取。

    (1)根据《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已在“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或“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注册的投标人获取路径:【用户登录】—【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

    (2)未注册投标人获取路径:【商家入驻】—完成政府采购供应商入驻注册—【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

    请注意注册所需时间。

    注册入驻操作指南:https://service.zcygov.cn/#/knowledges/cm2eqWwBFdiHxlNd_otq/w3Cd3GwBFdiHxlNd-BRD

    注册咨询电话:400-881-7190

    (3)未在规定期限内或未按规定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均视为无效,并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投诉。

    5、招标文件免费获取。

    六、投标与开标注意事项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投标人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2、标前准备: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浙江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具体操作详见供应商CA申领操作指南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1-29/2452.html)。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投标文件制作

    (1)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咨询电话:400-881-7190。

    (2)投标人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投标人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下载网址: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6.html),投标文件制作具体流程详见政采云平台“供应商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操作指南”。

    4、以U盘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1份,按政采云平台“供应商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操作指南”中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格式,以用于异常情况处理。

    5、本项目投标人仍应准备纸质投标文件。当电子化开标评标无法正常进行时,即转为线下评标。若在此种情况下,由于投标人未提供纸质投标文件而导致该投标人作为投标无效处理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七、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20年5月19日9时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政采云平台,并于2020年5月19日9时前,将以U盘存储的备份电子投标文件和备份纸质投标文件分别密封,递交至宁波市镇海区骆驼街道金华南路55号三楼开标厅四(防疫期间进场请主动出示绿色“健康码或甬行码”并全程佩戴口罩),逾期送达或未密封的将予以拒收。

    当终止电子化开标评标程序,而采用备份纸质投标文件线下评审程序时,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没有提交备份纸质投标文件的,该投标视同投标无效处理。本项目投标人的备份纸质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于2020年5月19日9时在宁波市镇海区骆驼街道金华南路55号三楼开标厅四进行,投标人可派授权代表携带CA证书出席招标会(防疫期间进场请主动出示绿色“健康码或甬行码”并全程佩戴口罩)。

    开标时间后1小时内(2020年5月19日10时前)投标人可以登录政采云平台,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中使用CA证书解密投标文件(自备所需设备)。若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可使用备份纸质投标文件进行线下评标。若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且未提供备份纸质投标文件的,视为无效投标。

    九 、 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名称:宁波市镇海口海防历史纪念馆

    地址:宁波市镇海区沿江东路198号

    联系方法:0574-86298060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名称:宁波市镇海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镇海区骆驼街道金华南路55号E座3楼

    联系方法:0574-89287197

    十一、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人:杨阳;联系电话:0574-86298060

    宁波市镇海区政府采购中心联系人:周素文

    联系电话:0574-89287197传真:0574-86276593

    十二、其他

    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和采购过程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招标人提出质疑。投标人在法定质疑期内须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2、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时,将以“公告”的形式分别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和“宁波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投标人应及时登录上述网站查看和下载,未及时查看和下载的后果自负。

    3、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点:

    在2019年4月27日之前,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网站、浙江政府采购网、宁波政府采购网上有不良行为记录的,按不良行为记录的处理规定执行。

    十三、采购监管及投诉受理单位

    镇海区采购办;联系电话:0574-89389666

    地址:宁波市镇海区骆驼街道民和路569号

    2020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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