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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国盛招标有限公司驻看守所检察室监控连网设备采购谈判公告

来源:投影时代 更新日期:2016-05-11 作者:pjtime资讯组

    广西国盛招标有限公司受天等县检察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驻看守所检察室监控连网设备采购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驻看守所检察室监控连网设备采购

    项目编号:GS2016-Z1-J011FA

    项目联系人:宋工

    项目联系电话:0771-5828133

    采购人:天等县检察院

    地址:天等县506县道旁

    联系方式:赵主任

    代理机构:广西国盛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宋工

    代理机构地址: 广西南宁市东盟商务区朱槿路10号新加坡园星岛国际三层303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简要说明:

    详见公告

    二、获取谈判文件时间及地点:

    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2016年05月09日 08:00 至 2016年05月12日 18: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谈判文件地点: 广西国盛招标有限公司财务室(广西南宁市东盟商务区朱槿路10号新加坡园星岛国际三层303)

    三、其它补充事宜:

    四、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宋工

    项目联系电话:0771-5828133

    五、谈判方式文件及售价等:

    预算金额:46.5682 万元(人民币)

    获取谈判文件方式:现场购买

    获取谈判文件文件售价:250.0

    谈判文件发售起、止时间:2016年05月09日 08:00 至 2016年05月12日 18: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谈判时间:2016年05月13日 10:05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05月13日 10:0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广西国盛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厅(广西南宁市东盟商务区朱槿路10号新加坡园星岛国际三层303)

    谈判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6年05月13日 10:05

    谈判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广西国盛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厅(广西南宁市东盟商务区朱槿路10号新加坡园星岛国际三层303)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按国家、地方相关政策实施

    七、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广西国盛招标有限公司受天等县检察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驻看守所检察室监控连网设备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谈判活动。

    一、采购项目名称:驻看守所检察室监控连网设备采购

    二、采购项目编号:GS2016-Z1-J011FA

    三、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视频监控业务平台9台、监控专用硬盘72只、高亮液晶显示拼接单元12块、高清连接线1项、高清矩阵1台、12路解码器1台、单模8芯光缆1项、监控专用交换机2台、光纤模块2个、光纤熔接配件1项、机柜2个、监控电脑1套、辅材1项、线路敷设1项、LED字幕屏1项。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四、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肆拾陆万伍仟陆佰捌拾贰元整(¥465,682.00)

    五、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六、谈判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货物的法人企业。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七、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1.发售时间:2016年5月9日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16年5月12日止, 正常上班时间(工作日);

    2.发售地点:广西国盛招标有限公司财务室(广西南宁市东盟商务区朱槿路10号新加坡园星岛国际三层303)

    3.售价:竞争性谈判文件工本费每本25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购,每本另加邮费50元(邮购文件的,需于发售截止时间将工本费及邮费汇到采购代理机构指定帐号);

    4.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方式: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购买(附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主体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副本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邮购文件的,需于发售截止时间前将以上材料寄到广西国盛招标有限公司)

    八、谈判保证金(人民币):玖仟元整(¥9,000.00)

    谈判供应商应于2016年5月12日17时30分前将谈判保证金以电汇、转账等非现金形式交至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广西国盛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广西北部湾银行南宁财富国际支行

    银行账号:800072095766668

    九、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谈判供应商应于2016年5月13日10时00分前,广西国盛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厅(广西南宁市东盟商务区朱槿路10号新加坡园星岛国际三层303),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

    十、谈判时间及地点:2016年5月13日10时00分截止后为谈判小组与谈判供应商谈判时间,具体时间由本公司另行通知。地点:广西国盛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广西南宁市东盟商务区朱槿路10号新加坡园星岛国际三层303),参加谈判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效证件[法定代表人凭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凭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依时到达指定地点等候当面谈判。

    十一、联系事项:

    1、采购人名称:天等县检察院

    地址:天等县506县道旁

    联系人及电话:赵主任,0771-3524918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西国盛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南宁市东盟商务区朱槿路10号新加坡园星岛国际三层303

    项目负责人:宋工            电话:0771-5828133

    3、监督部门:天等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电话:0771-3521089

    广西国盛招标有限公司

    2016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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