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受福州公安局的委托将对下列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
1.竞争性谈判文件编号:RWZFCG-2015-187
2.谈判项目内容:
合同包 |
项目名称 |
数量 |
主要技术要求 |
服务期 |
1 |
“平安福州”视频监控系统续建工程二期平台可研报告编制采购项目 |
1套 |
详见谈判文件 第三章 |
详见谈判文件 第三章 |
3.发售谈判文件时间:2015年08月12日至2015年08月19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至11:30时],[下午2:30-5:30时](北京时间)。
4.发售谈判文件地点: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福州市省府路1号金皇大厦十五层)
5.项目联系人:丁先生
联系电话:0591-87542269 传 真:0591-63301266
公司网址:www.fjrwzb.com E-mail: fjrwzb@163.com
6.投标人资格要求:
(1)凡有能力提供本竞争性谈判文件所述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供应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 。投标人需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
1)投标人的合格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应具备本次招标货物或服务的经营范围);
2)投标人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投标人组织代码证复印件;
4)投标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详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
6)投标人需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财务状况报告:提供上一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税审报告(当年新成立企业不需提供);如无财务审计报告或税审报告的,请提供上个月的财务报表;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半年内任一个月的缴税证明;社会保障资金:提供前6个月内任一月份从社保窗口或从社保系统中打印的有电子印章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包含但不限以下证明材料:参与本项目所必需的设备清单列表,本项目主要人员名单列表及其具备相应专业技能的证明材料);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9)投标人须具备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颁发的《工程咨询资格证书》甲级且专业为通信信息,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人在投标时须提供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由投标供应商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申请查询(原件须与投标文件技术商务部分正本一同胶装,副本附复印件)。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价人应具有“数字城市”项目或“平安城市”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成功案例(须提供项目合同复印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注: 投标人提交以上证明文件的所有复印件应是最新(有效)、清晰、加盖持有者的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原件备查。
7.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5年08月27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8.谈判时间:2015年08月27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9.谈判地点:福州市省府路1号金皇大厦15层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10.谈判文件售价及要求:谈判文件(纸质或电子版)售价50元人民币;如需邮购,另加50元人民币;谈判文件售后不退。
11.开户名: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福建海峡银行东街支行
账 号:100028500520010001
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
2015年0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