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山东怡和泰山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南湖镇政府的委托,对其南湖镇视频监控中心改造项目以竞争性谈判方式组织政府采购,现公开征集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谈判,具体如下:
一、采购人
单位名称:南湖镇政府 联 系 人:焦磊
联系地址:南湖镇政府驻地 联系方式:8581029
二、采购代理机构
单位名称:山东怡和泰山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山东路与枣庄路交汇处天宁置业院内三楼(276826)
联 系 人:潘立华 杨华
联系电话:0633-8780031
电子信箱:rzwanzhiyong@163.com
开户银行:日照市东港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济南路分社
账户名称:山东怡和泰山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日照分公司
银行账号:9110111201142050000574
三、项目说明
项目名称:南湖镇视频监控中心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WT-RZDGCG2014-82
招标范围:视频监控中心的改造及后期维护等,详见工程项目说明。有意向的供应商可从招标代理机构得到进一步的信息。
四、合格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义务,能在国内合法提供采购内容及其相应的服务。
2、非日照市辖区注册的供应商须在日照地区设有工商部门注册的分支机构或售后服务机构(递交报价文件的同时,供应商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其分支机构或售后服务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若为合作售后服务机构的还须提供合作售后服务协议原件;否则,对其投标将不予接受)。
3、供应商须具有安全技术防范工程施工叁级(含)以上资质证书或建筑智能化设计施工叁级(含)以上资质证书以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供应商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否则作废标处理。本项目内容以东港区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招标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为准。非本地供应商如持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须到东港区检察机关确认。告知函由代理机构统一查询,不接受供应商单独查询。
5、本次采购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投标,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五、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
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企业,请于2014年07月09日至2014年07月17日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两套(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成册)到山东怡和泰山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报名。
(1)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必须有法定代表人的亲笔签名、单位公章并附有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被授权人对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全过程负责,一经授权不得变更;
(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建筑智能化资质提供);
(3)非日照市辖区注册的供应商须在日照地区设有工商部门注册的分支机构或售后服务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若为合作售后服务机构的还须提供合作售后服务协议原件。
2、谈判文件每套售价150元,售后不退,本项目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六、踏勘现场:供应商自行踏勘本项目现场,费用自理。
七、报价文件提交时间和地点:2014年07月18日09:00-09:30 ,招标代理机构在山东路与枣庄路交汇处天宁置业院内三楼山东怡和泰山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接收报价文件,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八、报价截止时间:2014年07月18日09:30。
九、开标时间及谈判地点:2014年07月18日09时30分,招标代理机构将在山东路与枣庄路交汇处天宁置业院内三楼山东怡和泰山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举行开标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