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招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受中山市公安局三角分局(采购人)的委托,对“中山市公安局三角分局三期视频监控工程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本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文件公示期为2014年7月7日起至2014年7月11日五个工作日<文件点击下载>。
一、采购项目编号:0877-14GZTP01C015;采购预算:¥440万元
二、采购项目名称:中山市公安局三角分局三期视频监控工程建设
三、项目内容及需求:
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同意,采购如下本国产品: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交货(完工)期 (合同生效后) |
交货地点 |
质量 保证期 |
1 |
中山市公安局三角分局三期视频监控工程建设 |
1项 |
合同签署后60天内完成全部施工工序,完成所有工序后15天内完成调试并进行初验,初验后试运行30天后,进行整个项目终验工作。 |
用户指定地点 |
不少于6年 |
备注:本项目为国内采购项目。投标人应对上述所有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经法人授权的分支机构,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3.具有省级公安部门颁发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一级资质(外省企业需要提供广东省公安厅备案证明);
4.投标人近3年内(即从2011年06月至今,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营业执照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的原件(复印件无效)。
5.投标人必须在广东省范围内设有常驻售后服务机构(须提供在工商登记证明)。
6.投标人必须在采购代理机构登记报名且购买了招标文件。
投标人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盖公章)、和购买招标文件(上述复印件原件备查)。
五、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4年7月7日起至2014年7月11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广招招标采购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报名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供应商的投标。
六、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7月29日下午15:00。(注: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小时,采购代理机构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七、投标文件送达地点:中山火炬开发区世纪一路18号群英华庭C3幢一层3号。
八、开标评标时间:2014年7月29日下午15:00。
九、开标评标地点:中山火炬开发区世纪一路18号群英华庭C3幢一层3号。
十、采购人的名称、地址:
采 购 人:中山市公安局三角分局
地 址:中山市三角镇高平大道 39号
联 系 人:潘先生 电 话: 13823923183
十一、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广招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广东广招招标采购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地 址:中山火炬开发区世纪一路18号群英华庭C3幢一层3号
联 系 人: 李小姐,秦先生
电 话:0760-85311329 020-37816279
传 真:0760-88580505 020-37816137
广东广招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二○一四年七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