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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南昌公安局监控设备项目采购

来源:投影时代 更新日期:2013-05-13 作者:pjtime资讯组

    江西省国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南昌市公安局监管支队的委托,按照南昌市政府采购办洪购2013J160001、洪购2013J117001号批复,就其监控室改造搬迁及安防设备改造项目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欢迎国内合格供应商前来参加。

    1、采购项目内容:

招标编号
项目编号
品目
数量
单位
技术参数及规格
JXGT2013037
洪购
2013J160001
南昌市拘留所监控室改造搬迁
1
详见第三章技术规格要求
洪购
2013J117001
监所安防设备改造

    2、供应商须具备以下资格: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投标人必须无违法记录,注册资金人民币200万元以上(含200万元的合法企业);

    3)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具备液晶监视器、监控摄像头制造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投标授权函;

    4)因采购人情况特殊,购买标书时需提供和采购人签订的保密协议;

    5)投标人具有液晶监视器、监控摄像头制造厂商的ISO9001体系认证证书;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法律、行政法规和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3、投标人须从即日起到2013年5月14日止(节假日除外),每天08:30—12:00、14:00—17:00(北京时间)在江西省国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南昌市福州路98号金昌利大厦6楼A座)购买谈判文件并可查阅谈判详细信息。竞争性谈判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须提供下列文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2)法人授权委托书和授权代理人身份证;

    3)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液晶监视器、监控摄像头制造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投标授权函;

    4)投标人需提供和采购人签订的保密协议;

    5)投标人具有液晶监视器、监控摄像头制造厂商的ISO9001体系认证证书;

    以上文件均须提供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复印件按顺序装订,原件验后归还(法人授权委托书不归还)。

    5、为了保证项目建设的合理性,投标人在对施工现场进行勘察后提供合理的投标建设方案;勘察现场后签订保密协议。勘察时间为2013年5月10日9:00—12:00,逾期不候。

    6、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时间:所有应答文件应于2013年5月16日10:00时(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江西省国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江西省南昌市福州路98号金昌利大厦6楼A座)开标厅。在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应答文件,招标机构将拒绝接受。

    7、应答时间: 2013年5月16日10:00时(北京时间)。

    8、购买了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如不能参加此次谈判的,请在谈判1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放弃;否则,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采购人:南昌市公安局监管支队

    联系电话:0791-88892195

    招标机构:江西省国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福州路98号金昌利大厦6楼A座

    联系 人:王丽芳、 刘 琴

    电 话:0791-86391579、86391578           邮 编:330006

    传 真:0791-86391579

    电子函件: jxsgtzb@vip.163.com

    开户 名:江西省国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南昌市迭山支行

    账    号:312101040015611

    江西省国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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