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同心县教育局中小学电子白板
二、采 购 人:同心县教育局
三、采购代理机构:同心县政府采购中心
四、项目编号:TXZC2010024
五、项目内容:中小学电子白板(技术参数、数量等详见标书)
六、合格投标人必须满足的基本条件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企业财务状况;
(3)遇到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2法人委托书原件及法人、授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营业执照有效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4国、地税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6与投标产品相关的其它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
7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发布的宁财(采)发[2010]364号《关于在全区政府采购活动中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参与政府采购的供应商,应当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提交供应商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有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书面告知函。(原件)
8投标企业必须持有针对本次项目的授权书(具体到产品型号),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只能有一家供应商参加。
以上2-7项竞标人报名时请携带供审查
注:以上报名资格证明资料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复印件必须清晰,字迹模糊无法辨认字迹、年检情况者,我中心拒绝接受。
开标时间:2010年12月20日上午09:00
标书发放时间:2010年12月14日-12月18日
报名截止时间:2010年12月13日-12月18日
地 点:同心县财政局四楼会议室
联 系 人:马菊红
联系电话:0953-8030504 8030883
同心县政府采购中心
二零一零年十二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