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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眼”:公共安全与公民隐私如何两全

来源:哈尔滨新闻网 更新日期:2009-01-08 作者:佚名

    焦点话题

    哈市是东北三省目前首家通过国家验收的“数字城管”城市。据了解,在创建具有“平战结合”特色的“数字城管”共享模式过程中,哈市已在全市300余条主次干道、24个广场和8个开放式公园设立了1150个摄像头,重点街路、区域覆盖率达到80%,实现了对人流、物流、车流集中地方的实时监控。

    但与此同时,私人安装摄像头,一些商服、洗浴、宾馆以“确保服务安全”为由在店内隐蔽处安装的各式摄像头也呈增长态势,由此引发的争端、牵涉到的法律空白点随之产生。

    如何在确保公共安全的前提下,让个人隐私得到最大程度的保护,使二者和谐相处,成为“两会”上市人大代表关注的热点话题。

    代表调查

    摄像头增多影响到公民隐私保护

    去年6月,一位外地来哈游客在市建筑艺术广场游玩时钱包被盗,她随即按动了广场内的“电子警察”报警器,通过报警程序迅速与公安局报警平台取得联系。这是黑龙江省当时引进使用的第一个“电子警察”报警设备,它有4个电子眼。

    据了解,以前只在银行、政府机关等要害部门才能见到的智能监控设备,如今在哈尔滨市已遍地开花。2006年6月,全市启动了“数字城管”试运行工作,通过视频监控系统、网络等方式,特别是通过安装电子摄像头,对市区主干街路、重点区域实现了24小时连续监控,对固定视频监控不到的背街背巷实现了日常巡视。一些酒店、歌厅、超市、网吧、交通要道、医院、学校、公交车等场所也纷纷安装上了监控摄像头。为提高安全保障,一些新建小区也陆续安装了智能监控设备。几年来,哈尔滨市通过“电子眼”破获或防控的大小案件不计其数,有力打击和震慑了犯罪。

    在“电子眼”、各种视频监控装置提高整个社会公共安全系数的同时,一些负面效应也不容忽视。近几年来,因部分服装商场的试衣间、酒吧包房、酒店房间,甚至公共卫生间里暗藏摄像头而引发的纠纷屡屡出现。

    哪些场所应该监视,由谁来监视?监视者的权利是否应该受到规范?被监视者是否拥有某种知情权?在摄像头无处不在的情况下,特别是面对某些机构自行安装的摄像头时,很多市民会感到不安——自己像是生活在一个受到监视的环境里,个人隐私受到影响。摄像头的增多与公民隐私权保护力度的加大成为矛盾体。

    相关信息

    涉及隐私场所禁止摄像

    去年7月10日,《哈尔滨市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管理办法》正式实施,规定除存放危险品的场所须安装视频监控外,机场、长途汽车站、火车站、码头的出入口、主要通道等部位,文化、娱乐、体育活动场所,大型商场、超市、宾馆,医院、学校、幼儿园的出入口、主要通道等部位,城市主要街路、治安卡口、主要交通路口、人行过街通道(天桥)、城际出入口、停车场、广场和人员聚集地段,今后也必须安装视频监控系统。

    办法》实施后,已建成的技防系统的使用单位,要将技防工程建设情况向公安机关技防管理机构备案。未建立技防系统的现有居民住宅楼或住宅区,应当安装楼宇对讲系统、防盗安全门;有条件的居民住宅区,可以在出入口、重要部位和区域建立入侵报警系统、视频安防监控系统等技防系统。

    办法》规定,在宾馆客房、商场试衣间、更衣室、浴室、卫生间等涉及公民隐私的场所或部位及机关内部办公室,则不得建立视频安防监控系统。涉及公民隐私的图像信息,应当采取保密措施,严禁泄露或违规使用、处理。

    代表声音

    制定法规全面规范视频监控系统

    要将保障公共安全与保护个人隐私较好结合在一起,今后在安装电子眼等视频监控设备时,哈尔滨市应通过立法完善明确安装主体、安装范围及各主体的责任范围,保护监控探头下的公民隐私权。同时应在安装监控系统的场所设置明显标识,还公众知情权。并根据一定比例原则合理地确定监控系统的数量,通过立法规范对监控系统的管理,完善管理制度、加强监管工作。

    同时,在制定相关法规的过程中,特别要明确什么样的地点可以设置监控,电子眼的买卖、安装要有什么严格规定与要求,谁能有权提取图像信息,安装视频监控的区域是否设置明显标志等问题。

    此外,代表还建议,公共安全不仅涉及广大市民的利益,更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幸福。虽然确保公共安全是政府的重要职责,但市民在生活中也要增强公共安全意识,具备发现和防范公共安全隐患的能力。

    政策瞭望

    从现行法律看,我国法律对窃听、窃照之类间谍器材的生产和销售有着严格的规定,对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造成严重后果的也有明确的规定,但并未明确将摄像头规定为属于窃听、窃照之类间谍器材,也没有规定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将如何处理。

    现在,世界上已有50多个国家和地区制定了保护个人信息的相关法律。去年9月,我国《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已呈交至国务院,进入立法阶段。这一法律出台后,个人的手机号码、家庭住址、邮箱、健康医疗信息、职业情况、资产状况、婚姻家庭信息及档案等,都将被纳入法律保护的范围。不论是学校、医院,还是单位私自将公民的个人信息泄露,都属违法,将被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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