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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石景山区网吧监控工程案例

来源:投影时代 更新日期:2008-04-19 作者:佚名

    随着我国网吧数量的不断增多和经营范围的扩大,陆续发生了各种针对网吧的犯罪行为,特别是去年以来,北京、上海、西安出现了数十起利用网吧上网实施犯罪的情况,并且在全国各地也陆续出现了类似的犯罪情况,甚至出现了北京蓝极速网吧纵火大案。如何保护上网人员的人身安全及规范网吧朝健康、良性方向发展,加强政府的有效、高效的监管职能,防患于未然,净化社会空气,维护社会长治久安,新情况给我们提出新的挑战。

    一、需求

    为提高监管部门的服务水平、提升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形象、节省人员费用开支,各分散网吧须进行集中统一监控。根据国务院263号文件,所有网吧必须达到相关的标准才能营业。 据我们调查研究网吧在经营过程中主要存在以下几种问题:

    1. 无照经营;2. 未成年人违规上网;3. 网吧超时营业;4. 网吧偷盗及斗殴或其它治安,刑事犯罪;5. 登录不良网站;6. 其他问题。

    二、目的

    我们认为,网吧监控报警系统应能达到如下目标:

    1、网吧安全经营,确保上网者在网吧正常、安全上网;

    2、帮助政府监管部门工作人员及时、准确地掌握网吧工作的现场情况;

    3、防范未成年人入内,对违反规定的网吧经营者进行处罚提供依据;

    4、及时发现、制止各类案件发生;

    5、对进入网吧的人员进行图像资料存储;

    6、为突发事件提供事后分析的资料

    三、应用

    这就对监控主机提出了较高要求:首先要保障前端录像资料符合取证要求,即录像资料要达到足

    够清晰;其次传输性能好,这包括两方面:一是接受端能及时和实时查看,查询前端录像资料,资料传输延时小不丢帧。25帧实时传输到监控中心;二是不能占用太多带宽,因为网吧带宽一般为2-4M,其带宽资源极其珍贵,如占用太多资源将会增加网吧经营业主经济负担并会影响其经营运作。根据国务院颁布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北京市石景山区公安分局于2002年底开始了对其辖区内的所有网吧进行远程监控的工作。按照分局领导的统一部署,我公司综合考虑上述要求及实际情况,提供了目前监控行业最新科技结晶——录林王DVR-4(MPEG IV)产品。由于采用我公司独有的MEPG IV技术,前端DVR-4较MPEG II及MPEG I产品在占用硬盘空间上有较大优势,对一块80G硬盘,在不同画质要求下,录林王DVR-4(MPEGIV)可录像200-800小时,这既满足了分局对资料保存时间的要求,又降低整个工程的造价。并且对传输的带宽的要求大幅度下降,现在只占用256k带宽即可实现25

    帧传输。对此,分局和业主及工程商都表示满意。依托网吧现有资源,通过INTERNET将前端DVR资料按要求传送至分局监控中心。分局监控中心可随时监看任一网吧现场资料,搜索以前资料;并可实现图像的下载,抓拍;还可实现对前端的控制功能。这样既加强对网吧的监管力度,又节省了职能部门的人力,物力和财力。这为规范违法经营行为,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促进网络文化健康发展,维护首都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当前各行各业正为建设新北京而忘我工作,我们深知我们的责任并愿为此做出更多努力!

   

 标签:网吧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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