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TFT-LCD面板一线大厂LG飞利浦(LG.PhilipsLCD;LPL)再度传出官司缠身,LG飞利浦日前在美国挨告,原告指控LG飞利浦和该公司部分高层未能正确揭露公司经营细节予投资人,并使得投资人因此蒙受损失,对此,LG飞利浦有违美国证交法相关规定,1家承接此案的美国律师事务所表示,将代表客户对LG飞利浦提出损害赔偿等相关事宜。
1家美国律师事务所SchiffrinBarrowayTopaz&Kessler于20日发布新闻稿表示,该公司代表客户向美国纽约州地方法院控告LG飞利浦和部分高层,未能揭露、或陈述错误的信息予投资人。该法律事务所指出,LG飞利浦向外界隐瞒企业事实,违反1934年证券交易法案(SecuritiesExchangeActof1934)的规定,其中包括操纵价格以利提升利润,虽有助于LPL在液晶电视(LCDTV)用面板市场的获利,然而此违法行为曝光之后,却也同时导致高阶面板产品的价格下滑,并使得LG飞利浦财报表现明显受损,亦凸显出LG飞利浦先前对其财务情况和事业前景的说法,缺乏合理基础,该事务所将代表客户对LG飞利浦寻求损害赔偿。
而SchiffrinBarrowayTopaz&Kessler主要代表,在2004年7月16日~2006年12月11日期间,购入LG飞利浦股票的投资客户。在2006年12月中旬,多家全球TFT-LCD面板一线大厂接连遭到日、韩等国的公平交易委员会,及美国司法部(DOJ)进行反垄断调查,其中包括夏普(Sharp)、三星电子(SamsungElectronics)、LG飞利浦,以及台厂友达及奇美电子等,皆遭到检举,指上述公司有联合订价之嫌,事发之后,被点名的业者均受此消息影响、股价大跌,其中更以LG飞利浦股价受创最剧,其原因亦包括面板产业景气低迷,LG飞利浦2006年连续三个季度大幅亏损,而联合订价的反垄断调查,以及此次被控违反证交法等诉讼,无疑使LG飞利浦公司营运更加雪上加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