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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市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招标

来源:投影时代 更新日期:2020-05-06 作者:pjtime资讯组

    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受 中共丹东市委政法委员会 委托,对 中共丹东市委政法委员会丹东市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监理项目(项目编号:DDCGJC2020010)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 竞争性磋商采购 ,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项目名称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内容

    主要服务要求

    中共丹东市委政法委员会丹东市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监理项目

    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环境标志产品、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产品、服务的相关规定

    采购技术需求

    为加强丹东市雪亮工程建设管理,提升项目建设的规范性,增强工程建设过程的协同性,确保项目整体建设质量,在项目建设期间引入监理服务单位,对项目进行过程管理控制。

    项目概况

    丹东市雪亮工程投资额约2000万,项目建设内容包括专用硬件设备、网络系统、软件开发等技术类别。主要建设内容如下:

    1)建设市级综治共享管理分平台1个,并与省平台对接;

    2)结合市本级和各地区实际,建设县(市)区雪亮工程综治分平台,乡镇(街道)客户端,村(社区)客户端。建设市级视频共享管理平台,支撑各委办局对视频资源的共享和调用;

    3)部署网络设备和安全系统,平台整体按照信息安全等级保护三级标准建设;

    4)按照先易后难原则,分步整合各委办局以及社会视频资源,2020年底实现有条件单位全部联网。

    技术服务范围

    按照项目的设计阶段、招标阶段、建设阶段、验收阶段,配合甲方开展相关的咨询、评审、建设实施管理、系统验收测试等服务工作,保证关键节点及里程碑事件处于可控范围。

    二、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

    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60万元。
最高限价金额:人民币60万元

    三、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四、是否允许联合体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五、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省政府采购网站“首页—省级通知”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通过信息核对后供应商即可在政府采购网登录,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及信息变更须知》(咨询电话:0415-2211262)。

    六、采购文件的领取

    采购文件领取时间:2020年4月29日起至2020年5月9日止(办公时间:上午9:00-16:30,节假日除外),超出此期限,一律谢绝领取。

    采购文件领取方式:现场领取/在线下载

    采购文件领取地点:丹东市新区银河大街100-1号丹东市市政府一楼 交易文件编制科

    采购文件发售价格:免费。

    领取文件其他说明:

    现场领取方式:

    领取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3、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在线下载方式:

    将采购公告中要求的所需提供的报名材料以电子版或扫描件的形式发送至交易中心电子邮箱DDZFCGZX@163.COM中,并在邮件中注明供应商名称、联系电话及所报名的项目名称。七、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会议时间及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磋商会议时间:2020年5月13日10:00时(北京时间)

    递交响应文件及磋商会议地点: 丹东市银河大街100-1号丹东市市政府一楼 开标室一 。

    八、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2020年4月29日起至2020年5月9日止

    九、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十、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共丹东市委政法委员会

    地 址: 丹东市新区银河大街100-1号 丹东市市政府十五楼

    项目联系人:尹洪伟 联系电话:13904250577

    采购代理机构: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丹东市新区银河大街100-1号 丹东市市政府一楼

    项目联系人:贲晓霞 蒋艳 联系电话:0415-2172355

    邮箱地址:ddzfcgzx@163.com

    开户行:丹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账户名称: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01011700000151(咨询电话:0415-2172955)

    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零二零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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