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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2016年昌平校区智慧教室建设招标

来源:投影时代 更新日期:2016-05-25 作者:pjtime资讯组

  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中国政法大学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中国政法大学2016年昌平校区智慧教室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中国政法大学2016年昌平校区智慧教室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1641STC50556

    项目联系人:王建莉

    项目联系电话:010-62688213

    采购人:中国政法大学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府学路27号

    代理机构: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王建莉、张静、封勋010-62688213、62688212、62688251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8号中钢国际广场16层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包号

招标内容

采购预算

(万元)

实施周期

实施地点

简要技术要求/项目基本概况介绍/采购数量

01

2016年昌平校区智慧教室建设

205

合同签订后20日内

用户指定安装验收地点

    学校将昌平校区格物楼102室、106室、112室和116室,作为智慧教室的建设环境,需采购显示系统9套(显示单元采用模块化设计;屏幕尺寸≥55寸等)、图像拼接处理器1套(全硬件构架,可全年持续工作,启动时间≤5秒;双备份冗余电源,支持RGB、DVI、SDI、HDTV、S-Video、NTSC/PAL格式信号输入等)、多视窗演示系统1套(可播放内容:视频影片:MP4 (H.264/AAC); 图片:JPG, PNG, BMP, GIF静态图片;文档:PPT (.ppt, .pptx),Word,Excel,PDF;网络:网页,网上Flash视频等)等,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需求书。

★注:投标人必须对所有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拆分项目投标。

  1. 采购用途:自用
  2. 项目性质:货物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本国供应商,包括法人、其他组织;2)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3) 投标人须为产品制造商或其授权代理商。投标人如为代理商,须具有所报产品(仅指:显示系统、图像拼接处理器、监视画面分割器和高清信号处理矩阵产品)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 4) 投标人须提供制造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函;5)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7) 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8)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05.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5月24日 16:05 至 2016年05月31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8号中钢国际广场16层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购买招标文件需携带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6月13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6月13日 09:30

    六、开标地点:中钢国际广场27层会议室(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8号)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 本项目鼓励开展信用担保,扶持中小企业及监狱企业发展,鼓励节能环保产品,支持自主创新,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落实情况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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