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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公安局监控系统及大屏改造设备采购公告

来源:投影时代 更新日期:2015-04-20 作者:pjtime资讯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规定,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受八路军桂林办事处纪念馆及桂林市公安局委托,现就监控系统及大屏改造设备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监控系统及大屏改造设备采购

    二、项目编号:GLZFCG2015C0006           代理编号:YLGLX20151003-A 

    三、采购方式:询价           

    四、采购内容及数量、单位:

分标

货   物   名  称

数量

单位

A分标

智能安防动态监控系统软件

1

硬件产品

摄像头

30

硬盘录像机(NVR)

2

硬盘

16

8芯网线

1000

网络交换机

2

配件

1

B分标

大屏改造设备

信号子板

4

控制软件

1

灯泡

6

点灯板

6

辅助线材

1

    具体内容详见询价通知书。

    五、报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并且国内注册、具备法人资格,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货物的供应商。

    2、本项目各分标不接受未购买本询价通知书的供应商报价。

    六、询价通知书的发售方式:

    1、发售时间:2015年4月16日至 2015年4月27日,上午8时~12时;下午14时30分~17时30分,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办理业务。

    2、发售地点: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广西桂林市中山北路25号4楼)。

    3、售价:询价通知书工本费每本25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邮费50元请与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财务部联系,联系电话0773-2887311。

    七、报价保证金:

    报价保证金金额(人民币):A分标为壹仟贰佰元整(¥1200.00)、B分标为柒佰伍拾元整(¥750.00)(均须足额交纳)

    报价保证金交纳方式:以转账或电汇形式。报价人必须将报价保证金从报价人银行账户以转账或电汇形式转出,并于报价截止时间前到达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账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保证金。本项目各分标不接受现金形式或从个人账户转出的报价保证金。

    八、报价截止时间和地点:

    报价人应于2015年4月29日上午9时00分前将报价文件密封送交到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大厅(广西桂林市中山北路25号3楼),逾期送达的报价文件不予受理。

    报价文件递交起止时间:2015年4月29日上午8时00分至9时00分。   

    九、询价通知书查询及下载网址:http://zfcg.guilin.gov.cn(桂林市政府采购网)。

    十、信息公告发布媒体:http://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gxcz.gov.cn(广西财政网)、http://zfcg.guilin.gov.cn(桂林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gxyunlong.cn(广西云龙招标网)。

    十一、业务咨询:

    A分标:采购单位:八路军桂林办事处纪念馆

    采购单位联系人:万玉琴              联系电话:18007879018

    地址:桂林市中山北路14号

    B分标:采购单位:桂林市公安局

    采购单位联系人:毛青                联系电话:13507839101

    地址:桂林市三多路1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李贞、徐雪艳   联系电话:0773-2887388、2887399;传真:0773-2889218。

    十二、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桂林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773-2838596 。

    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

    2015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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