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磐安县政府采购中心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委托,就卡口监控设备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厂家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PACG2012-GK-002
采购组织类型:政府集中采购
二、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卡口监控设备(不包括安装)(具体见附后招标文件)
三、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要求;
2.具有国内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所投产品生产、销售、经营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完善售后服务措施,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配合集成商对设备进行联合调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所投产品能够接入金华市公安局社会治安动态视频监控系统共享平台。欢迎厂家直接参与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时间:2012年8月13日至2012年8月21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30
地点:磐安县安文镇中街2号五楼
标书售价(元):免费(售后不退)
五、投标截止时间:2012年9月5日 09:30
六、投标地点:磐安县安文镇中街2号五楼(开标室)
七、开标时间:2012年9月5日 09:30
八、开标地点:磐安县安文镇中街2号五楼(开标室)
九、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10000元
交付方式:汇票/银行转帐/现金缴入指定账户
收款单位(户名):磐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浙江稠州商业银行磐安支行
银行账号:15901012010490000236
十、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原件如在报名时不能提供的,在开标前必须提供):
1.经有关部门年检通过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5.供应商报名表。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磐安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点:磐安县安文镇中街2号五楼(老财政局)
联系人:周乐飞 郑晓芳
联系电话:0579-84665308 传真:0579-84665303
采购单位: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陈方 0579-84883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