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政府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武汉市人民检察院信息发布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依据湖北省武汉市财政局下达的计划函要求,武汉中天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武汉市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对武汉市人民检察院信息发布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与。
一、项目编号:ZTHZC-2012-035
二、项目内容:武汉市人民检察院信息发布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三、谈判内容:信息发布系统一套,含设备供货、安装及售后服务
四、供应商条件: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
1. 供应商在中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LED产品3C认证书(原厂),ISO9001认证书(原厂);
2. 供应商必须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行合同的记录,及必须的LED生产加工设备、场地和专业技术安装、维修能力(必须是LED生产厂家非经销代理单位或办事处);
3. 供应商必须具有完成过与本次谈判采购内容相类似项目的业绩(2010年至2011年在武汉市可以现场考察的项目,提供供应商直接签约合同原件);
4. 供应商必须在武汉市内自有专职维修服务机构(武汉市内有固定注册的办公地点、公司团队,以本年度武汉本地社保缴付记录不少于7人为下限标准);
5.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五、谈判文件的领取时间、地点:
1、本项目谈判文件于2012年6月15日起至2011年6月21日9:00—12:00;14:00—17:00(工作时间)在武汉中天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武汉市江汉区建设大道478号虹能大厦901室)领取。
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时,报名单位必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LED产品3C认证书(原件)、ISO9001认证书(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公司2011年度财务报表及800mm*800mmLED全彩室内P6箱体样品、以及类似业绩证明文件的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供审核(复印件不退)。
2、谈判时间:2012年6月26日09:30时整为递交谈判响应文件判截止,逾期送到或不符合规定的谈判响应文件恕不接受。届时请参加谈判的代表携有效身份证件和法人代表授权书出席谈判会,否则将被拒绝参加谈判。
谈判地点:武汉中天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3、本项目已进入政府采购程序,如有疑异,请向采购人和武汉中天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质疑。如质疑答复不满意,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提起投诉。
六、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武汉市人民检察院
联系人:郭强 联系电话:13986090333
采购代理机构:武汉中天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张荔琳 联系电话:027-83603590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武汉市政府采购办公室
联系人:叶昕 联系电话:027-83786606
武汉中天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2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