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单位: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采购编号:YZCG-2011DY05
三、采购项目及内容及要求:
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监控设备增加项目采购。
四、本次采购预算控制数:¥92870.00元。
五、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湖南国栋电子实业有限公司。
六、单一来源采购的理由:该院通过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公开招标,增设电子监控设备一套,共20个点,中标价为328000元。招标后,院领导根据安保的要求,拟增加5个监控点,增加1个分控点及电视墙,因此需增加5台摄像机、电视墙设备及分控解码器等设备。设备单价均按原招标单价不变,增加设备总价为玖万贰仟捌佰柒拾圆整(¥92870.00)。为了保证原有采购项目的一致性及服务配套要求,需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
七、公告有效期
本公告有效期从2011年8月9日至2011年8月15日。如对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请在公告有效期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向我中心提出,我单位将及时予以答复,逾期不予受理,视作默认。
八、集中采购机构
名 称: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点:永州市冷水滩区逸云路1号市政务服务中心4楼
联系人: 何女士 联系电话: 0746-8368758/8329385
E-mail: YZCGZX@SIN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