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商丘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的委托,就“监控设备”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商财采[2011]100号 拦标价:60万元人民币
二、招标货物名称:商丘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监控系统”。
三、标书售价:人民币300元/份(售后不退)。
四、购买标书时间:2011年8月1日—2011年8月22日
上午8:30—11:30;下午15:30—18:00(公休日除外)
五、购买标书及投标地点:商丘市财政局1210房间
六、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1年8月23日 上午9:30投标截止。
2011年8月23日 上午9:30开标。
七、开标地点:商丘市财政局二楼会议中心第三会议室
八、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曹忠林 孙宜民 0370-2697808
九、注意事项:
1、购买标书和开标时必须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相关的资质证明。
2、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义务;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参加本项目投标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开标时需提供由投标供应商注册地或招标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
4、投标人具有省级以上公安部门颁发的安全防范技术工程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证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
5、投标人必须具有所投摄像机原生产厂家针对本次招标项目的授权文件。
5、投标供应商必须达到与原监控系统相兼容,保证整个系统的一致性,报名前勘察现场和了解原系统情况请联系采购人。
联系人: 范先生 15037020088
商丘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1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