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漯河市政府采购中心受托对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检察院网络及监控系统设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供货安装能力的制造商或经销商参加投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
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检察院网络及监控系统设备项目
二、招标货物:
防火墙、交换机、视频证据固定信息管理主机、动态文字迭加器、温湿度电子传感器、摄像机、路由器、服务器等(设备及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三、对投标单位的资质要求:
1、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
2、注册资金人民币1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上;
3、投标人须具有省级公安厅核准发放的三级以上(含三级)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资质证书;
4、投标人须提供频证据固定信息管理主机、防火墙、路由器、服务器原厂商出具的授权代理证书原件;
5、本项目谢绝联合投标,投标人应为独立投标人。
四、出售标书信息
出售标书时间:2011年8月25日至2011年9月8日,每天上午8:00—11:30,下午15:00—18:30(节假日除外)。购买标书时须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本单位有效印章,并加注日期和注明“供投标使用”或“与原件一致”等字样)。
出售标书地址:漯河市财政局东楼207室
标书售价:纸质200元/套,售后不退;
五、 投标文件接受信息:
投标文件接受地点: 漯河市财政局东楼210室
投标截止时间: 2011年9月16日(星期五)上午9:00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2011年9月16日(星期五)上午9:00
开标地点:漯河市政府采购中心210会议室
七、漯河市 政府采购中心联系人: 胡先生 鞠女士
联系电话:(0395)3186516 3162516
八、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漯河市政府网》、《漯河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中标结果经评委会评定后,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漯河市政府网》、《漯河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告,投标人如有异议,可向招标机构提出质疑。
九、监督电话:
漯河市财政局 (0395)3150223
漯河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1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