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明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长沙市国税局的委托,拟对其所需的国税大厦电视监控设备采购及升级改造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采购,欢迎有兴趣并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来我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一、采购内容:
国税大厦电视监控设备采购及升级改造(国税大厦、地下车库、监控系统设备、材料采购及安装、调试、售后服务等)
二、合格的投标人资质要求:
投标人必须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合格供应商:
(1)经上年度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和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注册资金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含100万元);
(2)提供税务登记证书,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经审计的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如果新成立不到一年的公司,必须提供验资报告);
(3)经上年度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4)提供上年度年检合格的社会保险登记证和依法缴纳各项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具备湖南省社会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壹级(带原件备查);
(6)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7)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8)2009年以来至少有二个类似的工程中标记录,中标价100万以上以单位采购验收记录为准,必要时,应配合采购人到现场考察;
(9)完全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三、招标采购文件发售时间、地点和售价:
有意向的合格投标人可即日起至2011年7月6日,每天8:30-11:30和14:30-17:00整(节假日不休息),在湖南明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长沙市解放中路18号华侨大厦19楼)发售。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400元/本,若需邮购,需另加每套50元邮寄费,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11年7月7日上午9:00整(星期四)北京时间投标截止。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开标地点:长沙市解放中路18号华侨大厦19楼开标室(湖南明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五、投标保证金:
不少于总投标报价的1%,应为现金、保兑支票或银行汇票。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现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日(2011年7月7日9:00以前)送到采购代理机构或存入“第一部分 竞争性谈判邀请”中指定的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保兑支票或银行汇票”也可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2011年7月7日上午9:00前)带至开标地点交纳。
六、联系方法:
1、 采 购 人:长沙市国税局
地 址:长沙市韶山北路269号
联 系 人:何岳文、张徐娟
联系电话:0731-84185686、0731-84185585
2、招标代理机构:湖南明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蔡建成 13975189933 黄 芳 李 丹
联系 电 话:0731-82587018 传 真:0731-82587019
标书款、保证金汇至:湖南明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长沙五一支行
帐 号:7401310182600027811
投标保证金咨询: 联系人: 黄 敏
七、质疑:
投标供应商如认为采购文件存在歧视性条款进行质疑,可向湖南明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联系,联系人:黄芳,联系电话:0731-82587018,传真:0731-82587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