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西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交通视频监控设备公开招标公告
陇西县政府采购中心受陇西县政府采购办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对陇西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交通视频监控设备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招标编号:lxzc—2011NO.14
二、招标人:陇西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三、招标内容:陇西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交通视频监控设备(详细技术规格见招标文件)。
四、投标资格及报名条件:
1、投标方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 注册资金在500万元人民币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货物及服务的工程公司。报名时须持资格证明文件:工商营业执照、国家和地方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出具近5年来当地检察机关 “无行贿档案记录”回执(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函(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提供一套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报名时需交纳招标文件工本费200元(售后不退)及相应的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0000元)。开标时需带资质副本原件。
2、投标人必须具有省级安防协会颁发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工程设计、施工、维修二级(含贰级)资质证书。
投标人所选产品数字矩阵、摄象机必须具有产品合格证和ISO9001:2000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及节能环保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产品授权书,并提供公安部第三研究所的检测报告,车辆卡口抓拍监控系统必须提供公安部交通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的检测报告。
3、投标方中标后应保证在三年内提供主要设备的备件(第一年免费质保、第二第三年有限质保即只收配件成本费)。为了便于日后维护,投标人要求在陇西县建立具有维修能力的售后服务点(公安局认可、具有较大视频监控工程案例的施工维修代理),提供相关合同证明。
以上证书报名时提供复印件,开标时需提供原件,否则按废标处理。
五、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
从2011年4月27日起至5月16日止,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正常工作日)。投标申请人在陇西县财政局政府采购中心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
六、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人在2011年5月17日上午11:00之前将投标文件送达陇西县财政局政府采购中心,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七、开标时间、地点:
2011年5月17日下午15:00在陇西县财政局五楼会议室开标
联系电话:0932-6628131
联系人:王全红 梁陇军
陇西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1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