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修费动辄上千元
“焊接一下就收费280元?”1月8日,市民余先生向市民援助中心本报值班室反映,他于2008年5月买了一台松下等离子彩电,一年保修期刚过,彩电就时不时地黑屏无声,过几天打开电视机又好用了。最近这台彩电又“罢工”了。他打电话给维修部。维修人员花了不到半小时,把导线焊接起来,没有更换零配件,就收了280元维修费,而且没有发票。
1月11日,市民罗先生家的LG平板电视机也“罢工”了:没有图像,还冒火花。维修人员上门检查后说,火花是开关板老化引起的。他们愿以400元回收这台电视机。如果维修,费用要两三千元。罗先生考虑电视机已经使用了8年,花这么多维修费还不如买台新电视。
市民张先生可没那么幸运,他花12000元买了一台三星电视,用了一年多,液晶显示屏就坏了,换液晶显示屏的费用高达9000元。这台电视才用了一年多,扔了可惜;修理,费用又接近新电视的价格,这让他苦恼不已。
维修费雾里看花
记者在维修部出具给余先生的售后服务单上看到,合计栏里注明收费280元。
那么,这笔费用是怎么组成的?这家维修部的周女士说,他们收了40元上门费,等离子彩电维修费为400元,材料用得少,就没有另外收费,优惠后,只向余先生收了280元。这个收费标准是松下售后服务总部统一制定。
记者拨通了松下售后服务总部的电话。36号接线员说,考虑地区差异,家电维修价格全国并不统一,由当地维修部门自定。各地的收费标准经当地家电行业协会审核,报物价部门备案。
市物价局收费管理处有关人员表示,电器维修价格没有列入政府定价目录,由市场调节,业主可以自主定价,但要明码标价。
市家电行业协会秘书长付德芳说,由于经费问题,协会目前几乎处于瘫痪状态。协会不会对家电维修价格进行审核,到目前为止也没有收到任何品牌家电有关维修价格会审的请求。
维修费很少明码标价
市民只要留意一下就会发现,想在街面上找一家家电维修店非常困难。近日,记者到市区大街小巷走了走,没发现家电维修店。
从事家电维修工作的小何说,维修店大多设在住宅小区内,一般通过电话联系业务,维修人员上门服务,很少有顾客上门,即使维修标准明码标价也没人看。电视机零部件成百上千,每一项都列出价格也不现实。维修人员把零部件的价格记住,先检查家电的毛病,再报出价格,在征得顾客同意再维修。顾客大多只关心维修的总费用,不少维修部都是报总的维修价格,而不会把每一项维修服务的费用单独列出。
付德芳告诉记者,目前家电行业竞争非常激烈,家电生产厂家有很大的售后服务压力,这些压力往往转嫁到消费者身上。消费者不懂家电维修知识,碰到维修人员胡乱开价也没办法。
售后服务监管处于“真空”
付德芳说,平板电视的显示屏和主板芯片安装比较复杂,维修成本较高。国家六部委颁布的家电产品“三包”规定中没有将平板电视包括在内,因此,消保委面对平板电视维修投诉也是心有余而力不足。2008年,商务部发布了由中国家电维修行业协会起草的《家用平板电视接收机安装和维修服务技术规范》,这个“规范”要求从2008年12月1日起,平板电视的安装和维修服务需要符合一定的技术规范和要求。但“规范”实施难度相当大。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标准计量处处长季荣贵说,这个“规范”中提出的标准是行业标准中的推荐性标准,企业可以执行,也可不执行,没有强制约束力。
浙江金正大律师事务所李易虎律师指出,从某种程度上说,平板电视售后服务监管仍处于“真空”状态:一方面,没有明确的收费标准;另一方面,在零配件的销售上,彩电厂家拥有绝对的控制权。
他建议,市民在购买平板电视机时,最好与厂家或者商家签订售后服务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