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检察院;地址:威海市纪念路6号。
二、采购代理机构:威海志诚招标有限公司;地址:威海市海滨北路46号威胜大厦主楼811室。
三、采购编号:HCCG2010-100
四、项目名称:心理测试仪、指挥与监控室设备及看守所监控 包一:心理测试仪 项目预算:13万元;
包二:指挥与监控室设备及看守所监控 项目预算:44万元;
五、报价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提供的产品(设备)质量保证、性能可靠、技术合格;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并能提供优质的服务;
5、包二须具有公安机关或相关部门颁发的《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条件告知证明》及以上资质,威海市辖区以外供应商需提供威海市公安局技术防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山东省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资格验证证明》;
6、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获取谈判文件地点:威海志诚招标有限公司;时间:2010年12月2日至2010年12月7日。售价:人民币100元整(若需邮寄另加邮寄费50元整),亦可发电子邮件,谈判文件售后不退。
七、包二现场勘察时间:2010年12月7日9:00
联系人:于国建 联系电话:3011989
八、投递报价文件起止时间:2010年12月10日13:30至14:00。
九、公开报价时间:2010年12月10日14:00。
十、投递报价文件及公开报价地点:威海市行政审批中心四楼政府采购开标大厅(威海市文化中路86号)。
十一、联系方式:
联 系 人:丛昕日
联系电话:0631-5188996
传真电话:0631-5188996
开户名称:威海志诚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威海环翠支行
银行帐号:73734101826000846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