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LAZC2010071
受来安县公安局的委托,来安县政府采购中心对来安县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系统及校园监控系统租赁面向国内进行询价采购,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来安县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系统及校园监控系统租赁
二、项目说明
本项目为来安县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系统及校园监控系统的租赁采购,中标人负责整个系统的建设和维护,采购单位通过租赁取得系统的使用权,项目租赁期为10年。采购单位在租赁期各年年末向中标人支付年租赁费。租赁期满,除租赁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新的租赁协议外,系统的残余价值归中标人所有。
三、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系统及校园监控系统建设内容
1.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内容:视频监控建设点共110个,其中县城89个,汊河镇23个,实现监控范围对所有出城道口和其他指定道口(包括人行道)全面覆盖,重要十字路口(包括人行道)360度全覆盖,县政府监控室与指挥中心联网;1个一级监控中心(新建),5个二级监控中心(交警大队、城南、城北、城郊所、汊河所均新建,其中城南、城北所不使用电视墙);10个校园监控及政府监控室光纤租用。技术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2.校园监控系统建设内容:本系统主要用于对来安县十个中小学及幼儿园的校园内的重点区域进行视频监控,并与县公安局指挥中心等部门联网录像。
技术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四、工期要求:计划开工时间为2010年12月18日,工期120个日历天。
五、报价供应商资格要求
1.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2.必须具有省公安厅技术防范管理部门审批发放的安防三级以上资信证书;
3.近三年内有类似工程业绩;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
5.具有完成招标项目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六、有意投标者可于2010年12月6日至2010年12月8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3时至5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凭以下资料到来安县政府采购中心领取采购文件(免费):(1)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3)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4)安防资信证书复印件;(5)经办人员身份证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七、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10年12月14日15时30分,地点在来安县公安局二楼会议室。
八、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来安县公安局
联系人:叶新
联系电话:0550-5608102
传真:0550-5608013
地址:来安县城鼓楼西街
代理机构:来安县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李泽进、成秀荣
联系电话:0550-5632835、5629790
传真:0550-5629790
地址:来安县城永阳东路65号财政局五楼
邮箱:laianzc@163.com
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