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受采购人的委托,对其所需视屏监控设备组织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谈判。
一、项目名称:视频监控设备
二、项目编号:晋政采[2009-78]J25-A69
三、谈判内容
1、本次谈判采购共一包,所报价包内项目必须完全响应谈判文件所列内容。
序号 名称 数量
1 扩展机箱 1
2 RGB卡 1
3 视频输入卡 1
4 缩放卡 1
5 滤网 15
6 投影机风扇 2
谈判名称:视频监控设备
2、范围包括: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和售后服务等。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谈判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按照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有关规定,本谈判文件涉及的所有采购内容除特别标注为“进口产品”外,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即非“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3、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供货
4、交货地点:山西省太原市
四、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持有建设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通信、监控、收费综合系统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证书;
(7)投标人具有安装类似机电工程的施工经验和业绩;具备足够的技术能力和财务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
(8)通过ISO9000质量认证体系。
(9)持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供应商购买谈判文件须携带以下资料
通过有效年检的:
(1)营业执照副本;
(2)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
(3)组织机构代码证;
(4)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5)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经办人需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6)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7)持有建设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通信、监控、收费综合系统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证书;
(以上资料请提供原件或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
六、谈判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09年5月18日至2009年5月25日
(北京时间8:00-11:30,15:00-17:00,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山西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
(太原市迎泽大街330号,省城联社5层,508室)
3、售价:每套招谈判件人民币 300元,谈判文件售后不退。
4、开户行、账号及联系方式
收款单位:山西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
开 户 行:民生迎泽街支行
帐 号:0903014130001049
财务联系人:姚俊芳
联系电话:0351-4087033
七、谈判时间及地点
时间:2009年5月25日10:00时
地点:山西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室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敬
联系电话:0351-4038328
山西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
二零零九年五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