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信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受项目单位的委托,对视频监控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符合资格要求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1、资金来源:政府拨款。
2、招标内容、交货时间及交货地点:
本项目共分为下述两个包次进行招标,具体采购内容如下:
包次 |
采购内容 |
采购数量 |
交货时间 |
交货地点 |
01包 |
高速智能球类型I |
12套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完成设备交付 |
北京 |
高速智能球类型II |
41套 |
天津 | ||
02包 |
视频监控前端信号采集设备 |
400套 |
招标人指定地点 (全国范围) | |
备注:详细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经济实体,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
2)投标人必须为所投货物的制造商或经其合法授权的代理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
4、招标文件售价:每套售价人民币600元(含电子版本),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自2009年11月3日起至2009年11月13日止,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6、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1层前台。
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下列证明文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1) 投标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2) 投标单位出具的对购买人的授权书或介绍信原件;
3) 购买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7、标前答疑:书面传真方式进行。
8、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2009年11月23日(周一)下午14:00时(北京时间)。届时请各投标人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9、开标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0层国信招标集团有限公司中会议室。
10、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本公告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对外公开发布。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0层(邮编:100044)
联 系 人:马锋、王艳秋
电 话:010-68315588-358/362
传 真:010-88356019
开户银行及账号:
户 名:国信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总行营业部
帐 号:71110-1-01-826-001291-04
国信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2009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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