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受洛阳市公安局的委托,就安防监控系统项目进行询价采购,现发布公告如下:
一、采购编号:洛政采购中心[2009] 285-1号
二、采购项目:安防监控系统项目(详见采购文件)。
三、合格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资格证》二级资质证书,至少完成过一项合同金额在50万以上(含)的同类业绩。
2、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四、获取采购文件的办法和时间:
采购文件售价:100元/份(人民币)。本次采购免收中标服务费,符合上列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可从2009年10月30日起至2009年11月8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2:00-5:30到洛阳市政府采购中心(洛阳市新区市府东街财政局办公楼附楼二楼221室)登记并购买采购文件,原购买过洛政采购中心[2009]285号采购的单位可免费领取。
五、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09年11月9日下午3:00。
六、投标及开标地点:洛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大厅(洛阳市新区市府东街财政局办公楼附楼二楼222室)。
七、联系人及电话:齐先生 赵先生 0379-63212635 63205572
八、户名:洛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行:洛阳银行高新支行
账号:7340102010900324
2009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