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国星光电,股票代码:002449)公告称,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4 月7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根据项目实际进展以及相关审核要求,国星光电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申请文件内容进行了更新和修订,并正式发布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本次定增相关事项已通过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并获国资监管主体同意,尚待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

本次发行对象为包括控股股东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在内的不超过 35 名特定投资者,所有对象均以现金认购。佛山照明不参与市场竞价,但承诺接受竞价结果,若无法产生发行价格,则按发行底价认购,认购金额为1.16 亿元。本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的 80%,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转增股本等事项,价格将相应调整。
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发行前总股本的 30%,即不超过1.86 亿股(含本数)。佛山照明认购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 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他投资者认购股份6 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完成后,佛山照明直接和间接持股比例不超过 30%,不会触发要约收购义务,公司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不发生变更。
本次发行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9.70 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投向六大项目:超高清显示 Mini/Micro LED 及显示模组产品生产建设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3.62 亿元;光电传感及智能健康器件产业化建设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1.90 亿元;智慧家居显示及 Mini 背光模组建设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1.18 亿元;智能车载器件及应用建设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0.54 亿元;国星光电研发实验室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1.46 亿元;补充流动资金,拟使用募集资金1.00 亿元。

募集资金将按项目进度投入,到位前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先行投入的部分,将用募集资金置换;若净额不足,差额由公司自筹解决。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由发行后新老股东按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公告同时披露,公司报告期内营业收入呈下降趋势,2022-2024 年营收分别为35.80 亿元、35.42 亿元、34.73 亿元,2025 年 1-9 月营收25.00 亿元;归母净利润分别为1.21 亿元、0.86 亿元、0.52 亿元,2025 年 1-9 月0.31 亿元,公司预计 2025 年度归母净利润为 - 0.12 亿元至 - 0.17 亿元,存在业绩下滑与持续亏损风险。
本次募投项目达产年毛利率预计14.30%-20.46%,净利率6.10%-13.10%,但存在市场竞争加剧、产能消化不足、新增折旧摊销影响业绩、研发失败等风险。公司已制定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相关主体已作出承诺。
国星光电表示,本次定增募集资金将聚焦 LED 主业升级,助力公司在超高清显示、光电传感、智慧家居、智能车载等领域提升产能与研发实力,优化产品结构,增强核心竞争力。公司将严格按照监管要求推进发行工作,并及时披露进展,提醒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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