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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教育局投影仪项目公开招标

来源:投影时代 更新日期:2018-09-10 作者:pjtime资讯组

    徐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对投影仪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发布公开招标公告。

    一、采购人

    1.名称:徐州市教育局

    2.地址:徐州市新城区行政中心西区综合楼

    3.联系方式:0516-85695572

    4. 采购项目联系人:赵武钢 电话:0516-85695572

    二、采购代理机构

    1.名称:徐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2.地址:徐州市新城区新安路5号(市规划馆南侧) 邮编:221018

    3.联系方法:0516-67019037、67019038

    4. 采购项目联系人: 王加和 电话:0516-67019037、 67019038

    三、项目编号:徐采公(2018)021

    四、采购项目

    1.名称:投影仪

    2.数量:138台

    3. 采购标的:138台投影仪(含吊架)

    4.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本项目采购的投影仪,使用单位为徐州市区范围的15所学校。

    (2)由中标人(合同卖方)负责配送至使用单位。由中标人(合同卖方)负责安装。 VGA线、电源线以及所有相关辅材由中标人(合同卖方)承担。

    (3)中标人(合同卖方)应于合同生效日后, 10 日内将合同标的全部交付并安装完毕, 交货地点为使用单位。说明:本要求为不允许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如有偏离,在符合性审查时按照投标无效处理。

    五、采购项目预算金额:124.2万元。

    六、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见招标文件。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进口产品审核管理;节能产品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等。

    八、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说明: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九、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时间(时间期限)、地点、方式:

    招标文件提供期限:2018年9月14日前。在“徐州政府采购网”( 网址:www.ccgp-xuzhou.gov.cn)本项目公开招标公告的附件,自行下载。

    特别说明:“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后仍可以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后下载的招标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做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2.招标文件售价:免费

    十一、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9月27日北京时间上午10:30

    2.开标时间:2018年9月27日北京时间上午10:30

    3.开标地点:徐州市新城区新安路5号(市规划馆南侧),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楼第六开标室(340房间)

    十二、投标文件的接收:

    1.投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18年9月27日北京时间上午10:00

    2.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8年9月27日北京时间上午10:30

    3.投标文件的接收地点:徐州市新城区新安路5号(市规划馆南侧),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楼第六开标室(340房间)

    十三、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十四、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的附件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及附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十五、终止招标

    终止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十六、询问和质疑

    1. 根据徐州市政府采购中心与徐州市教育局(采购人)签订的本采购项目的《委托代理协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向徐州市教育局(采购人)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徐州市教育局(采购人)提出质疑。询问和质疑由徐州市教育局(采购人)依法处理。

    2. 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 质疑函

    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供应商直接送交或供应商通过EMS邮寄。

    联系部门:徐州市教育技术装备中心

    联系电话:0516-85695572

    通讯地址:徐州市新生街76号

    徐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O一八年九月六日

    附件: 招标文件[项目编号:徐采公(2018)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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