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新昌县公安局等单位委托,就办公自动化、电器等通用设备项目进行询价,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报价。
一.询价项目编号:2016-3(HW)
二.询价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电器类:冰箱、一体机、LED显示屏、音响设备等。具体详见询价文件,询价文件每一供应商可在附件下载处自行下载。
三.询价供应商资格要求:
(1)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要求。
(2)必须为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资格供应商。办理资格证书的要求程序详见《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供应商管理办法》。《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供应商管理办法》全文查询网址为:http://www.xcztb.gov.cn/TPFront/infodetail/?infoid=6511e497-ace2-43d7-b9d8-eedfa1da1a13&categoryNum=001002006。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资格供应商申请登记表可在本中心网站www.xcztb.gov.cn有关资料下载处下载。
四.询价文件发售时间、地点、售价:
1.发售时间:2016年1月15日至2016年1月26日(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30
2.获取询价文件地点:本公告网页
3.询价文件售价(元):0(售后不退)
五.询价响应截止时间:2016年1月27日 11:00
六.报价文件提交地点: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科(大道东路668号)
七.报价时间:2016年1月27日 09:00起
八.报价地点: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科(大道东路668号)
九.询价保证金及交付方式:
3000.0
竞投保证金:人民币叁仟元整。竞投人应在竞投截止时间前将竞投保证金以电汇方式汇入指定账户。
账户名称:新昌县财政局-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浙江新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201000031801898000009
十.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询价公告为公告发布后的第4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购买询价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凡符合上述资质要求的供应商均可参加报价。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邵女士、陈女士
联系电话:0575-86229191
传真:0575-86229227
地点: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道东路66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