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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电召回制度 转变企业和消费者观念

家电召回制度的影响 消费者观念需转变
来源:投影时代 更新日期:2010-07-12 作者:灰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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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观念需转变

    由于我国在家电召回问题上的法律和监管体系不健全,我国消费者在此方面的利益并不能得到有效的保障,但同时也与消费者维权意识不强有关,但消费者的利益受到侵害时,很多人并不能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在小家电行业这种现象更是普遍,我国小家电市场每年都有20%到30%的品牌退出市场,同时每年也有更多的小家电品牌诞生,中国特色”的模仿能力在小家电行业体现得淋漓尽致,家庭式小作坊数不胜数,他们时刻关注着市场的发展动态,只要发现哪类产品销得好,就可能在下批产品中加入这一市场。太多杂牌充斥市场,价格体系混乱,售后服务缺失,维修成本高等造成我国小家电市场维权困难。同时大多数消费者者往往因为觉着产品价格便宜,而懒得去修理产品不能用就直接扔掉,缺乏维权意识。

    家电召回制度的制定是家电产业的一大进步,法律和监管体系的健全,极大的约束了家电企业,保障了我国消费者的利益。我国消费者也要树立起良好的维权意识,比如保留购买发票和维修卡等。

    另一个认识误区就是家电召回不等于简单的退货。许多消费者认为,实施召回后,就是将涉及的缺陷产品向厂商退货。对此,征求意见稿规定,召回是指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对存在缺陷的家用电器产品,由生产商或由其组织其他经营者通过补充或修正消费说明、退货、换货、修理等方式,有效预防和消除缺陷可能导致的损害的活动。也就是说,退货并非召回的全部,厂商可以通过换货和修理等其他方式为消费者消除产品缺陷。

    作为消费者也要理性的看待召回,不能简单的认为召回就是退货,产品就是假冒伪劣产品,这样容易给企业贴标签,给品牌造成伤害。同时家电厂商只要能通过修理、换货等其他方式合理解决了产品的缺陷问题,不再影响消费者的使用安全,消费者也就大可以包容而理解的心态对之,也大可赞一声“亡羊补牢未为晚也”。事实上,人无完人,金无足赤。数量庞大的家电产品,有瑕疵、有缺陷都不可怕,可怕的是厂商对消费者诉求的冷漠。

    家电召回制度的影响

    据了解,征求意见的时间持续到本月10日。普通公民可从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网站首页匿名登录“部门规章草案意见征集系统”提交意见,或将意见提交至公开邮箱。

    家电召回制度的实行有利于推动家电产业结构调整和提升企业整体竞争力。为了保证产品不出现整批次、整型号的安全质量问题,企业必须投入更大的精力,加强管理,增加研发投入,保证产品从设计到生产、销售等各个环节都万无一失。在强制性的召回制度下,频频出现安全质量问题的企业将被市场淘汰,家电产业资源将向优势企业集中,产业结构将逐步得到优化。

    美的中国营销总部副总裁王金亮表示,就召回制度本身而言无论对企业,还是消费者都是有利的。“因为一旦有哪个企业生产的产品被责令召回,对公司品牌影响将很大。”志高公关部部长黄通华表示,草案刚出台,企业还没有做出决策是否会预留召回资金,但家电召回制度是国际通用做法,企业也会更加重视产品质量,受影响最大的应该是那些平时对产品质量把关不严的企业,尤其是小企业。

    对消费者而言,家电召回也意义深远。我国是家电产品的生产和销售大国,而家电产品也是与普通老百姓生活关系最密切的产品之一,如果某一批次或者某一型号产品由于企业在设计、生产、销售等过程中的错误而出现安全问题,势必会对消费者将会产生不可估量的危险。

    家电产品安全问题直接影响着消费者人身安全,大部分问题仅凭现有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或三包条款根本不能解决。此前,相关部门之间监管责任制不清晰也是缺陷家电产品召回制度难建立的原因之一,但此次“召回制度”的确立明确了由国家质检总局担当监管部门,同时对违规企业提出处罚、警告等监管措施,将在一定程度上为国内家电产品生产企业敲响质量警钟,同时在消费者维权时做到有法可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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