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月 21 日,深圳市易天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300812,简称 “易天股份”)发布公告,披露其与河北光兴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简称 “河北光兴”)的日常经营重要合同诉讼一审进展。法院判决河北光兴向易天股份及子公司支付货款合计超 3885 万元及相应利息,涉案总金额约 5590.90 万元。目前案件尚未执行,对公司利润影响暂不确定。
诉讼背景:2.05 亿元合同履约纠纷引发诉讼
据公告披露,2022 年 5 月 3 日至 10 月 13 日期间,易天股份及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易天半导体设备有限公司(简称 “易天半导体”)与河北光兴累计签订日常经营性合同订单,金额达 2.05 亿元(含税)。合同签订后,易天股份按约履行义务,但河北光兴未按《设备采购合同》条款如期履约。为维护合法权益,易天股份及易天半导体于 2025 年 1 月向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涉案金额约 5590.90 万元。
一审判决结果:河北光兴需支付货款及利息
7 月 18 日,易天股份及易天半导体收到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两份一审判决书,判决摘要如下:
(2025)京 0102 民初 2656 号案件(原告:易天半导体):解除双方 2022 年 9 月 22 日签订的《设备采购合同》;河北光兴需向易天半导体支付货款 2063 万元,并赔偿逾期付款利息(分阶段以 594 万元、1101.75 万元、367.25 万元为基数,自对应日期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一年期贷款报价利率上浮 50% 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案件受理费 15.09 万元,由河北光兴负担 14.50 万元;保全费 5000 元,由河北光兴负担 960 元。
(2025)京 0102 民初 2627 号案件(原告:易天股份):河北光兴需向易天股份支付货款 1822.4 万元;支付逾期付款利息(以实际欠款金额为基数,按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1.5 倍标准,自 2025 年 2 月 1 日起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案件受理费 13.12 万元,由河北光兴负担。
此外,另一起关联案件(2025)京 0102 民初 2655 号(涉案金额 1585.48 万元)已于 7 月 16 日披露一审判决,河北光兴需向易天半导体支付相应款项。上述三案合计涉案金额 5590.90 万元,目前均处于一审判决后未执行阶段。
其他诉讼及影响说明
公告同时披露,易天半导体与江苏穿越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的买卖合同纠纷(涉案金额 2660.60 万元)已提起一审立案,法院尚未开庭。
对于本次诉讼对公司的影响,易天股份表示,因案件尚未执行,对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会计准则及实际情况进行会计处理。公司将持续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要求,及时披露后续进展,提醒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此次一审胜诉为易天股份维护合法权益奠定基础,但后续执行情况及实际回款效果仍需关注。市场分析认为,若款项顺利收回,将有助于改善公司现金流;若执行遇阻,可能对公司资金周转产生一定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