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布了“2023年度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示范企业评定结果”,经企业测评、推荐上报、审核确认等程序,南京洛普股份有限公司被认定为“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该荣誉也是洛普公司被认定为工信部“知识产权应用试点企业” 以来,在知识产权领域获得的又一国家级殊荣。
洛普公司始终坚持创新驱动发展,高度重视技术研发投入和知识产权创造、应用,持续强化高价值专利布局,把知识产权保护作为维护公司合法权益和助推公司产业高质量发展重要抓手,公司将以此为契机,持续推进知识产权相关工作,不断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
“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是指属于国家重点发展的产业领域,能承接国家重大、重点产业发展项目,具备自主知识产权能力,积极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建立全面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和机制,具有知识产权综合实力的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