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报请陇南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批准,陇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电子屏幕设备购置及安装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国内有供货及安装能力的谈判供应商参加谈判。
1、采购编号:LSCG2012-09
2、采购项目:陇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电子屏幕设备购置及安装
3、项目内容:
(1)办公楼前电子显示屏1块:15米*0.9米(P10单基色),详见谈判文件;
(2)校园电子显示屏1块:6.08M*3.36M(LED户外高清全彩电子显示屏),详见谈判文件。
4、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
(2)法人代码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齐全且合法有效
(3)投标人必须是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
(4)投标人必须具有相关产品的生产或经营经验,所供产品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5)投标人必须具有所投主要货物的生产或专为本项目授权的代理资格, 或代理经销资格
(6)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来无不良记录,履约信誉、维修渠道及相关的售后服务良好
(7)业绩要求:近3年具有同类采购项目中标业绩
(8)投标人具有相关专业技术队伍及其资格。
(9)中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转包中标项目
5、采购文件的获取:
(1)工本费:200元/册(售后不退,谈判资格不能转让)
(2)购买时间:2012年7月27日下午15:00至2012年 8月2日上午11:00(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
(3)购买地点:陇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标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楼四楼401室)
(4)联系方式及银行账户信息:
联系人:赵老师(18919443293) 电子信箱:lnszjxsbk@163.com
户名:陇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银行帐号:62001680401050603125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甘肃省成县支行
(5)注意事项:
报名登记时,须缴纳谈判保证金(银行电汇凭据扫描件发送指定邮箱)和报名相关资质文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或扫描件。
购买电子文本的电子版谈判文件,因缺失现场踏勘环节造成的失误由谈判供货商自行负责,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温馨提示:若以电子汇款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和标书工本费,请及时将银行回单扫描件发至我们提供的电子邮箱。)
6、谈判时间地点:2012年8月4日9:00,陇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7、谈判保证金:购买招标文件后,决定投标,需缴纳3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并提供相关报名材料,投标保证金在购买招标文件期间交清(汇票或电汇等方式,以现金形式交纳的,须将现金交纳至指定银行账户,以银行回单为准,现场拒收现金)。
陇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标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零一二年七月二十六日